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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 23: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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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10月修订的ZF核准投资项目目录,通用机场审批下放到省级人民ZF。从目前各地实践看,除4C以上的机场仍需要国家发改委审批外,一类、二类或A类、B类通用机场多由省发改委立项审批,三类或C类也存在由地市级发改委进行立项审批的情况。对于一、二类或A、B类通用机场的立项审批,一般需要项目法人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勘察、检测并出具相应报告,然后获取相关委办厅局批复后,由所在地发改委向省级发改委申请立项批复。其中“相关委办厅局批复”涉及部门较多,其中除省级职能部门外,一般要求获得民航行业审查意见后再申请省发改委审批。图3以华北地区为例对涉及的审批事项进行说明。
图3 华北地区通用机场立项批复涉及审批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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