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9-8-15 00: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8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9-01-08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在湖南建设国家精神医学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要求,我委着眼于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改革,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主动调整医疗资源的结构与布局,启动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规划设置工作。
一、已开展工作
2017年1月,我委印发《“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明确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规划目标、设置原则、专业类别和数量、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等,开展了相应中心的设置工作,并将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行统筹安排。截至目前,我委先后批准设置了4家国家医学中心,即依托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设置国家心血管病中心、依托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设置国家癌症中心、依托北京医院设置国家老年医学中心、依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及复旦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科医院设置国家儿童医学中心。4家国家医学中心已积极开展运行工作,发挥辐射和牵头带动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优质医疗资源区域布局、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目前只有四个国家医学中心”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应该还属于申报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