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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5 19: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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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耿彦波辞去太原市**职务 请求的决定 (2019年1月15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组织法》《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耿彦波辞去太原市**职务的请求,并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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