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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6 1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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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2、项目实施单位: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二、项目概况
1、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范围为和林格尔新区空港片区及沙尔营片区。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远期规划目标年为2050年。
2、总体发展目标
为扎实推进自治区落实国家“交通强国”发展战略中我市所承担的试点任务——“建设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我局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的《交通强国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内交发〔2021〕128号)要求,编制完成了《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该规划力争在全区推进交通强国建设中先行先试,推进呼包鄂乌协同发展,提升呼和浩特综合交通枢纽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间协作联动,实现集约、互补发展。
3、项目区位示意图
http://jtysj.huhhot.gov.cn/zwgk/ ... 220524_1287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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