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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0 17: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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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水运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水运信用体系政策框架,推进信用信息全领域覆盖、规范化归集、系统化共享、规模化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机制。优化港口经营许可事项办理流程,逐步推行普通货物港口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深化港口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进一步放开市场竞争性服务收费。引导行业协会、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参与信用建设。
优化提升水运工程品质。健全水运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完善品质工程建设与质量核验等制度,推进《高桩码头施工工艺标准化》等标准立项。推进建设工程规范化、品质化,编制印发《天津市水运建设项目品质工程创建指南》,在水运建设工程中推广品质工程理念,建立品质工程建设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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