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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6 01: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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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岸留诗山更新项目(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供地公示
来源: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发表时间:2021-04-23 12:00
东岸留诗山更新项目的规划方案和供地方案已经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项目实施主体已经珠海市高新区更新办确认,项目地价款已由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确认。根据相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局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开发实施主体:珠海仁远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一期)位置:高新区后环片区;
项目(一期)供地情况:
一、以协议出让方式向项目实施主体供地两宗:
A303c0104地块,位于中山公园路东侧、东岸南路北侧,主要用于村民回迁安置,用地面积15154.4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计容建筑面积56250.49平方米,容积率约3.71。
A303c012002地块,位于创意南路南侧、东岸北路东侧,用地面积19650.3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计容建筑面积70943.80平方米,折算容积率约3.61。该地块与A303c012001地块统一规划设计,根据开发建设情况指标可进行调整平衡,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可统筹考虑,不受需在首期报建的限制。根据分期开发建设的需要,后期开发的地块在满足用地合宗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与前期已开发的地块进行合宗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项目公配情况(含“补公”用地)以《关于珠海市高新区后环片区A303c01管理单元(东岸留诗山旧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及供地方案的批复》(珠(高新)府自然资批〔2021〕16号)为准。
项目(一期)地价款:307,823,973.04元
土地性质:国有建设用地;
土地使用期限:协议出让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自本项目供地方案批复之日(即2021年2月7日)起算二类居住70年。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5月2日;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送达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乐园南路8号四楼用途管制科;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756-3313055)。
2021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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