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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 11: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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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云龙示范区“两型”社会建设城乡规划管理一般规定(修改版)》
(三)集约开发片区风貌控制一般要求
1.北部旅游休闲区:形成舒缓、自然而活力十足的旅游特色集聚区形象。建筑高度基本控制在16米以下,超过16米的特殊建筑需要组 织专题论证。除主题公园建构筑物根据其文化特征确定其色调和风格外,其它建筑均以灰色调立面和深灰色调坡屋顶的冷色调为主。
2.中部智慧创新区:打造活力、高效、密集的信息产业和金 融 创 新服务中心形象,集中布局高层建筑群,为云龙新城的至高区域。建筑平均高度控制在40米以上,标志建筑最高高度可超过200米。建筑布局需紧密结合地形,高度应从坡底至坡顶增高,高层建筑布置于坡顶,塑造多层次城市景观。
3.南部科教研发区:体现清新、淡雅、活力的文化、休闲共享区特质,强调建筑与水体、山丘、树林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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