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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4 11: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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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府成为广东省机场集团股东,核心源于该集团省属市管的体制安排,同时也是适配机场发展需求与地方发展利益的考量,具体原因如下:
1. 契合省属市管的体制设计:2004年广东省机场集团成立时,就确定了广东省政府持股51%、广州市政府持股49%的股权结构。省政府将集团委托广州市政府管理,市政府要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盈亏考核等职责,持股股东身份是其履行这些管理职责的重要基础。
2. 适配机场与地方的深度绑定关系:集团核心资产白云机场地处广州,其建设、扩建需占用广州大量土地资源,且机场运营中的航线协调、地面交通衔接等,都离不开广州市政府在规划、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持。让广州市政府持股,能更顺畅地推进这类协调工作。
3. 兼顾省与地方的发展利益:从省级层面看,由省属国企统筹机场资源可推进全省航空业一体化;而广州作为机场所在地,股东身份能让其分享机场发展红利,同时也能更直接地推动机场与广州城市发展、产业布局相匹配,实现互利共赢。
省机场集团投资广州新机场时,广州市政府凭借49%的持股比例和“省属市管”的体制,拥有较强话语权,不过重大事项需上报省政府最终定夺,具体体现在这几方面:
1. 规划建设与投融资的主导协调权:广州市政府有权对省机场集团的规划、发展、建设负责,还能指导监管重大投融资工作。像白云机场三期改扩建这类和新机场建设逻辑相近的重大项目,广州市政府多年来持续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推进相关工作,从前期报批到动工建设全程主导协调,这一模式也会延伸到广州新机场的投资建设中。
2. 运营管理的核心监管权:省政府已将除行业管理外的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广州市政府。这意味着广州市政府可监管新机场运营,涵盖治安保卫、安全生产、空防安全等,且对机场安全工作承担领导责任,还能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相关事宜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这些都直接影响新机场的运营方向。
3. 重大事项的前置研讨权:虽省机场集团领导班子由省委任免,但新机场若涉及重大国有资产变更等关键问题,需先由广州市政府研究,之后再上报省政府审批。这让广州市政府在新机场投资相关的重大决策上,能提前介入研讨并传递意见,为省政府最终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4. 收益与风险的对等话语权:按照规定,省机场集团盈亏会按对应比例分配收益和承担风险。广州市政府作为持股49%的股东,可依据持股比例分享新机场的投资收益,同时承担相应风险,这也让其在新机场投资的成本控制、收益规划等决策中有足够的话语权去争取合理权益。
广州新机场即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省机场集团对其的投资决策是多主体参与、多环节推进的漫长过程,历经十余年,核心流程按时间线和逻辑可分为以下几步:
1. 早期战略谋划与选址论证(2012 - 2020年):2012年广州开始谋划第二机场,初期备选南沙、增城等地,后因空域冲突、安全隐患等问题放弃。2016年起省级层面明确项目方向,佛山代表团首次透露选址暂定为佛山高明更合镇与新兴县交界;2017年省机场集团确认机场落户佛山高明,定位为分担白云机场非枢纽功能。期间省、市多次协调,还联合多部门开展勘察,综合评估土地成本、辐射范围、空域资源等,排除多轮不合理选址。
2. 场址获批与前期筹备(2021 - 2023年):2021年中国民用航空局正式批复佛山高明区更合北场址为推荐场址,同年该机场先行工程动工。此后省机场集团联合地方推进配套规划,像2023年《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临空地区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划定160平方公里临空经济示范区。同时解决跨市协调难题,通过肇庆相关村落行政区划调整,为后续投资建设扫清障碍。
3. 投资方案确定与立项落地(2024年):这一年项目进入投资决策关键阶段,确定由省机场集团联合佛山、中联航共同出资成立公司推进建设。2024年2月选址正式获批,12月项目建议书获国家发改委立项批复,同月前期同步实施工程动工。广东省发改委也明确项目总投资419.39亿元,2024年安排10亿元土建投资,省机场集团据此敲定具体投资额度与资金拨付计划。
4. 投资实施与协同推进(2024年至今):省机场集团作为核心投资主体之一,牵头开展项目招标等工作,例如推进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招标。同时配合省级统筹,衔接广湛高铁、珠肇高铁等配套交通项目的同步建设,确保机场与铁路网高效衔接,目前项目正按计划推进,预计2027年完工。
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虽选址佛山,但作为广州国际航空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州市政府以股东身份和地方协调职能,承担着统筹推进、协调保障、民生与配套兜底等多重关键角色,具体如下:
1. 项目推进的统筹规划者:一方面,该机场是广州落实大湾区世界级机场群建设规划的核心项目,广州市政府会将其纳入城市发展整体布局,衔接自身航空枢纽发展战略,确保新机场与白云机场功能互补。另一方面,可借鉴白云机场三期的“指挥部+公司”模式,通过搭建跨部门统筹机制,协调解决新机场投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同时推动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加快前期立项、规划等关键环节推进。
2. 多方协作的协调联络者:其既要对接广东省政府及省机场集团,传递广州对新机场投资额度、功能定位等方面的诉求,保障自身49%持股对应的权益;又要与佛山政府沟通协调跨市资源调配问题。此外,还会向上争取国家部委支持,比如助力项目获取立项批复等关键审批文件,为省机场集团的投资落地扫清层级与地域间的障碍。
3. 配套与民生的保障实施者:新机场的辐射效应与广州紧密相关,广州市政府会推进自身与新机场衔接的交通网络规划,比如协调广湛高铁等线路与新机场的高效连通。同时,虽新机场征拆主要在佛山,但广州会参考白云机场三期的安置经验,做好与新机场相关的民生保障衔接工作,还会统筹配套公服资源,助力新机场投用后更好地服务广州及周边区域旅客。
4. 投资与风险的监督管理者:作为省机场集团的重要股东,广州市政府会对新机场投资全程监管,比如监督省机场集团的资金使用、投资成本控制等情况,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会通过参与相关决策研讨,对投资中的投融资模式、收益分配等提出意见,平衡投资收益与风险,确保新机场投资符合广州城市发展利益。
广州市政府与省机场集团在广州新机场投资上的博弈,核心围绕选址、功能定位、资金成本分摊及运营权益分配展开,本质是地方城市发展诉求与全省航空资源统筹规划的权衡,最终大多以契合大湾区机场群建设的协同方式达成平衡,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选址博弈:地方偏好与空域、成本最优的权衡:广州市政府最初更倾向于将新机场选址在南沙或增城,南沙便于实现海空联运,增城能衔接广深,均能让机场与广州城市发展更紧密绑定,直接服务本地客流与产业。但省机场集团从全省航空布局出发,优先考量空域和成本因素——珠三角东部空域被广州、深圳、香港等机场航线密集覆盖,新建机场易引发冲突,而佛山与肇庆交界处空域宽松;且佛山的土地成本远低于广州,能大幅降低投资总成本。最终省机场集团的选址方案胜出,不过保留“广州新”的项目名,兼顾了广州的枢纽品牌诉求。
2. 功能定位博弈:本地互补需求与全省辐射战略的协调:广州市政府希望新机场能与白云机场形成精准互补,重点承接白云机场的溢出客运功能,同时适当强化货运配套,助力广州国际航空枢纽能级提升,避免分流白云机场的核心国际客流。而省机场集团则期望新机场承担辐射珠江西岸及粤西地区的角色,打造大湾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通过分流枢纽压力推动全省机场群均衡发展。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将新机场定位为“广州国际航空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满足广州的功能互补需求,也实现了省级层面的区域辐射规划。
3. 资金与配套博弈:成本分摊与保障责任的划分:新机场总投资超400亿元,广州市政府作为持股49%的股东,虽需承担对应投资份额,但更倾向于将资金聚焦在广州与新机场衔接的交通配套上,比如协调广湛高铁等线路的连通,同时希望省机场集团承担更多主体工程投资。省机场集团则希望依托“省属市管”体制,推动广州市政府落实部分征拆协调、地方配套设施建设等责任。最终形成类似白云机场三期的协作模式,广州负责配套交通规划与部分协调保障,省机场集团牵头主体工程投资,还联合佛山、中联航共同出资成立公司推进建设,分摊资金压力。
4. 运营权益博弈:地方监管权与企业运营自主权的平衡:广州市政府作为股东和受托管理方,希望强化对新机场运营的监管权,比如航线规划、客流分配、资金使用等,确保运营符合广州城市利益,同时分享投资收益。而省机场集团作为运营主体,追求运营自主权,希望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配航线资源、控制运营成本,避免地方行政干预影响效率。目前的平衡结果是,广州市政府行使行政管理和监管权,负责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等事务,省机场集团负责具体运营,重大航线调整、收益分配等核心事项则通过双方研讨上报省级层面统筹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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