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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4 20: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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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城大道瀍涧大道、伊洛路立交都是经过规委会通过,在全市公示过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却接连缩水,规划的严肃性何在?市民提问是否规划改变,规划局只是复制粘贴回复方案未改变,建设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不正面回答。既然建设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意改变规划,那规委会通过、公示还有什么意义?反正规划可以随意更改,市民也没必要知道,那么建议洛阳以后的工程不再规划了,由建设部门根据现实情况比划着直接修吧。这样可以省下很多规划费用,市民也不用因为规划缩水而失望,利国利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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