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楼主: c75665

[经济发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2014—2016)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0-14 11:2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4 11:2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是为了突出首都,三条轴线中到乌鲁木齐最短的线路是青石太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4 12:5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01# lubing0826

如果没有首都,这条铁路不修也罢,你以为乌鲁木齐新疆人来庄里干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4 13: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4 13: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4 13: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04# cpp1022


    北京一天到乌鲁木齐有几趟车?国家投巨资修太中银就为了去北京的客运?我摸摸副都小孩的头,笑而不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4 13: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04# cpp1022


    副都来的孩子,你最喜欢的高楼是啥呀?哈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4 13: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06# lubing0826

自己去想想吧,修铁路的经济学在哪里?
沿线的几个城市的人是来庄的,修石太客专是为了来庄么,修太中银是为了来庄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4 14: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07# cpp1022


    孩子,你真好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4 14: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雪碧被查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4 14: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某地人又眼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4 21: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10月11日正定新区青少年宫、科技馆、大剧院、图书馆设计方案分别由天津大学设计院、清华大学设计研究院、天津华汇设计研究院汇报,王晓临局长,李惠林副局长及正定新区分局、建管处、用地处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4 21: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11# 真定府


    区属还是市属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4 23:46:03 | 显示全部楼层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cpp1022 发表于 2015-10-14 12:57



    这铁路是为了西进东出,加强的是西部和东部沿海地区的联系,和北京的关系没有想象的那么大,若是选择南下,走石家庄比走北京路程要近一些。而且这条线货运是必须的,看中的是青岛港和天津港以及黄骅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5 08: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总部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赵弘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解决城市集聚和效率这个矛盾的最根本设计是组成“卫星城”格局,而距离、通道、规模是“卫星城”三个关键因素,京津冀要形成多层次、多中心、分散化布局的城市群,第一个层次的城市群包括北京、天津两大中心和邻近京津的中小城市,并围绕京津形成“主城——副中心”、“主城——新城”和“主城——卫星城”的城市格局,引导京津周边地区人口就地城镇化,关键是完善副中心、新城、卫星城与京津两大中心城市的轨道交通体系,快速导入公共服务和产业资源,减小与京津在各方面的落差;第二个层次的城市群包括河北省各市,从长远来看,应强化石家庄的地位,发挥石家庄在区位、资源和城市能级等方面的比较优势,通过再造区域性中心城市,尽快形成“反磁力”,带动河北中南部区域发展,形成“京津石大三角”。
  对此,河北经贸大学副校长武义青也给出京津冀空间布局的建议。他认为,应着眼于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目标,加强政策引导,打造河北高地,为城市群建设营造良好环境。把石家庄定位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第三级,支持省会做大做强,更好地发挥对冀中南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高楼迷

GMT+8, 2025-8-12 04:02 , Processed in 0.065972 second(s), 2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