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6-1-23 09:32: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宗地编号: GGC2013010宗地面积: 146150.76平方米宗地坐落: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 出让年限: 40年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4.5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60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14500万元 起始价: 72500万元加价幅度: 1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3年07月05日08时3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3年07月19日10时00分 备注: (一) 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GGC2013010 2、土地位置: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 3、用地面积:宗地总面积200041.5平方米,出让面积146150.76平方米(约219.23亩) 4、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不同用途所占面积详见挂牌文件) 5、出让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6、宗地现状:周围基础设施达到通路、通水、通电,按现状出让。(二) 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根据湛城规(规划)[2013]296号文及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内容如下: 1、二类居住用地: YD-02-17号、YD-03-04号地块,1.0≤容积率≤3.5,建筑密度≤25%。如配建商业裙楼,建筑密度可适当提高至30%控制。 YD-04-09号地块,1.0≤容积率≤3.5,建筑密度≤35%。 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YD-04-08号地块容积率≤4.5,建筑密度≤60%。 YD-04-12号地块容积率≤1.5,建筑密度≤60%。 3、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25%。(三) 挂牌起始价及履约保证金 1、挂牌起始价:人民币(大写)柒亿贰仟伍佰万元整。(¥725,000,000.00)。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亿肆仟伍佰万元整(¥145,000,000.00),交易成交后自动转为出让合同定金。 3、竞价幅度:壹佰万元(¥1,000,000.00)。 4、本宗地设有底价。(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2、出让价款交付时间: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土地出让价款50%、一年内交清土地出让价款余款。分期付款不计利息。 3、交地时间及条件:2014年12月31日前按现状交地。 4、交地方式:由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5、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后一年内动工,叁年内竣工。 6、最低开发总投资额:15亿元 。 7、竞买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必须符合以下资质条件: ①竞买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国内上市企业(以证券代码为准)或其全资子公司。 ②竞买人(含其全资子公司)须在国内至少建设过1个规模不少于100万平方米的包括酒店、超高层写字楼等物业的城市综合体项目(须提供当地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在国内至少拥有一家已开业的规模不少于9万平方五星级酒店(对五星级酒店用地须提供国家旅游局颁发的五星级证明文件与房地产权证)。 ③土地交地之日起,竞买人2年内完成地块内市政广场、城市道路及公交站、港口博物馆、码头等规划条件要求的其他公共设施建设,建成后无偿交给政府使用。竞买人在土地交付使用之日起,4年内完成一栋不低于150米的标致性建筑物。具体建设要求和交付方式按规划设计条件及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监管协议》(暂名)执行。除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否则每逾期一天无偿收回所建住宅或商业的建筑面积三十平方米,并由市房管部门办证时直接扣除。湛江新城区建设指挥部负责资格审查。 8、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