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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5 09: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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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获省**批复
九江自然资源发布 昨天
日前,《九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获省**批复。
九江是江西省1991年公布的第一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根据《保护规划》,九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范围为九江市域,总面积1.91万平方公里。历史城区范围包括九江老城、租界区、甘棠湖与南湖、南浔铁路九江老火车站和一二三马路区域,北至长江江边,南至长虹大道,西至长江大道,东至环城北路和长虹北支路,面积约661.97公顷;大中路、庾亮南路、大校场东南(老地委大院)、动力机厂4片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共约126公顷。
省**批复要求,九江要发掘和继承优秀的历史文化内涵,弘扬历史文化特色,延续历史文脉。要加强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保护和合理利用,彰显城市特色风貌。要处理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建设发展的关系,严格按照《保护规划》要求,疏解历史城区工业、港口、仓储等功能,优化配置文化展览、旅游服务、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资源,完善历史文化公共绿地、公共开放空间、道路交通及市政公用设施的配套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功能品质。
(国土空间规划局 税泓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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