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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3-7-17 23: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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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总部已经有人报价!!
[2013]网挂028号恢复挂牌 起始时间 2013年07月08日08时00分
截止时间 2013年07月18日10时00分
土地权属单位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土 地 位 置 岳麓区滨江景观道以西、茶山路以北(A5北)
使用权面积 12283.62平方米 配 套 费 1277.4965万元
规 划 用 途 商业金融 出让年限 40年
规划容积率 ≤6.5 起 始 价 15570.0万元
竞买保证金 4700万元 竞价增价幅度 160.0万元
其他交易条件 1、该宗地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11月2日批准收回的长沙市滨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长国用(2008)第055471号]总面积为9275.95㎡和[长国用(2009)第000026号]总面积为21.97㎡的土地,以及湖南裕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长国用(2008)第048942号]总面积为2985.7㎡的土地组成。现申请依法挂牌。
2、根据测绘成果(受理编号:20110810058)和《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书》(案卷编号20110140XDGH1),用途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容积率≤6.5,建筑密度≤42%(参考值),绿化率≥20%(参考值),建筑限高150米(参考值)。
3、起始价含:①纯出让金;②储备地现划拨价格;③土地成本高出储备地现划拨价格等。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挂牌交易的价外税费、挂牌交易服务费等。
4、本次挂牌交易中所发生的各项价外税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挂牌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
5、对宗地竞买的要求:①金融(银行)办公用房面积不得少于3.5万平方米;②竞买人须与全国性大型银行省级分行签订购买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的引进合作协议,须建造省级银行总部;③竞得人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主体建筑必须开工建设,且须符合规划要求和长沙市的相关规定。
6、付款要求: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向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成交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价外税费、挂牌交易服务费,余款在3个月内付清。
7、宗地现有开发状况:红线范围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红线范围内场地自然平整且已完成拆迁安置补偿。
8、交地时间和交地标准: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9、根据《长沙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11]3号)文件精神,同意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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