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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8 09: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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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一期)先行示范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一期)先行示范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以《关于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一期)先行示范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改发投字〔2022〕1号)、《关于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一期)先行示范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改发审字〔202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安雄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雄安雄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雄县昝岗镇,南侧为涞河谷快速路K1,北侧为广渠,东侧规划为再生水厂,西侧为规划用地。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205033.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208.1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厂房及配套办公,配套生活中心。
2.1.3项目投资:按照《关于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一期)先行示范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改发审字〔2022〕2号)一期先行示范区投资约为13101.64万元。
2.1.4计划工期:
(1)勘察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勘察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2)设计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并按照计划提交项目交付成果。设计跟踪及技术支持直至项目验收,设计工作贯彻整个建设项目的全部工期。
(3)施工工期: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3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05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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