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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5 21: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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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hj.gygov.gov.cn/DFS//201 ... 1623395715xmubx.pdf
贵阳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观山湖区 2010-05地
块(美的广场项目)规划条件调整前公示
为完善周边生活配套,提高城市生活品质,现观山湖
区**申请对 2010 年已出让的金阳 2010-05 地块规划条件
进行调整。按照《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住建部 7 号令)、《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
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 号)、《建设用地容积率管
理办法》(建规〔2012〕22 号)、《贵阳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
理办法》(**令第 42 号)及《贵阳市城乡规划局控制性详
细规划局部调整审批程序暂行规定(2017 年修订)》的相关
要求,我局按程序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组织召开该地块规
划条件调整专家论证会,会议原则通过,现就有关情况公
示如下:
一、地块位置示意图
拟调整地块位于长岭北路与观山东路交叉口东南侧,
融创九樾府以北,中天会展城以南,靠近市**。总用地
面积 106994.6 平方米,建设
二、拟调整地块规划条件
调整后规划条件为:商务设施兼容商业设施用地,容
积率不大于 3.5,建筑密度不大于 40%,绿地率不小于 25%,
建筑限高局部 140 米;其余规划指标参照相关技术规范及
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具体规划条件详见下图:
三、其他事项
(一)拟调整范围不代表房屋征收范围,最终用地面
积以实际出让勘测为准。
(二)此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修改的批前公示,
最终地块规划条件以市**批复为准。
四、联系方式
王兴亚: 0851-85865165
唐 浩:0851-87981516
何秋叶:0851-85815378
五、参会专家名单
陈 刚 市交委副局长、注册规划师
路 阳 省规院副所长、注册规划师、研究员
周 蓉 市棚改办总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李葆琨 清华同衡设计院院长、注册规划师、高级工程师
黄海涛 市建院公司院长、注册规划师、高级工程师
六、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 10 日。
2018 年 11 月 1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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