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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ASTinnocence 于 2019-4-17 22:06 编辑
中国证券网讯 (2014年)
新疆城建3日晚间公告,将与新疆新源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新源山水)一同开发位于乌鲁木齐**春南路769号的超高层综合写字楼项目,项目将于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四年之内建设完毕并达到交付条件。
公告显示,甲方系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主营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建安施工等。拥有房地产开发、建安施工壹级资质,有着丰富的房地产开发及建安施工经验,资金、技术力量雄厚,在市场上有着良好的品牌、信誉和口碑。乙方系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法人公司,有着广泛的社会资源、良好的项目运作能力和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
此次合作是基于双方各自优势的基础上,合作开发的项目,新疆城建为开发建设主体。在建设资金方面,新源山水承担取得土地的全部资金,并分得总建筑面积的35%;新疆城建承担项目除土地取得的所需资金之外的全部开发资金,收益为分得的总建筑面积的65%的部分销售实现的税后收益。
据熟悉建筑行业的人士表示,目前此种开发方式是较为普遍的一种方式,建筑方与土地取得方各根据自身优势,合作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根据项目建设成本及土地取得成本进行已建成项目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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