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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reatjishuang 于 2014-4-11 16:47 编辑
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民生银行哈尔滨分行的批复
民生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建哈尔滨分行的请示》(民银报〔2013〕16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民生银行哈尔滨分行。
二、你行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各项筹建工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如未能按期完成筹建,应在筹建期限届满1个月前向黑龙江银监局提交延期申请。
三、分行筹建期间接受黑龙江银监局的监督指导,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四、分行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开业申请。
2014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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