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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线] 营盘路站等三站点建设受阻 长沙”地铁1号线“呼吁〓市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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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0 12: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日,本报A2版对“‘福源花园’将变身地铁站而非商业体,长沙地铁1号线开福寺站因福源花园征收难而延误工期33个月”的情况作了报道,引起了社会关注。昨日,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除开福寺站以外,地铁1号线营盘路站、湘雅路站也因房屋征收受阻,同样存在着工期延误现象。这三个紧挨着的站点都位于黄兴北路项目地段,“加快地铁建设,推进棚改征收,迫切需要市民群众的共同理解和支持。”

  个人愿望VS共同愿景:

  共同支持地铁建设

  目前,除本报报道过的开福寺站范围福源花园35户被征收户未签约以外,营盘路站范围还有11户私房户和清泰食品未签约,湘雅路站范围内还有20户私房户及涵元百货、凯胜食品、省室内装饰成套用品公司未签约。据前述负责人介绍,“在北面,大型盾构机已经到了北辰三角洲;南面,大型盾构机到了五一广场北,但均无法进一步推进,由此增加了巨大的财政成本和施工风险。”

  “旧城改造是城市发展的一个必经过程。绝大多数老城区居民都是盼着征收拆迁。根据我们调查统计,启动征收前的入户调查显示九成以上居民都同意征收。到现在都有未纳入棚改征收范围的居民来到指挥部,咨询自己的房子什么时候征收。”黄兴北路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征收工作指挥部负责人介绍说。

  很多被征收户原来一家三代几十年挤在三五十平方米的老房子里,通过征收,已有2381户享受了各种形式的住房保障;不少被征收户以每平方米6500元至7500元的优惠价格,在片区内的凯乐国际城、香江锦城等全新江景房小区购得新居。征收指挥部还专门在黄兴北路棚改项目S8(油铺街)地块和九尾冲工矿棚改范围内,建设提供了棚改定向安置房源。“政府修道路、修地铁、搞棚户区改造,理当支持。真心希望我们长沙人能早日坐上地铁。”走访中不少居民说道。

  老街门面VS新建门面:

  理性回归政策范畴

  但是,也有少数居民因提出政策之外的诉求,不肯搬迁。比如一些北正街门面房业主提出,要按附近全新小区的临街底层商业门面购置价格来计算征收补偿——这个价格每平方米达到了4万元以上,远超征收价格每平方米2万多元。

  怎么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等价交换”的原则。原北正街临街门面很多是老式的小吃店、南杂店、修理店,平均月租金每平方米为二十几元左右,单个门面的月租收入在一两千元上下;而全新小区的临街底层商业门面的月租金水平,每平方米上百元,单个门面月租达数千上万元。因此,征收价格无法比照全新小区的临街底层商业门面购置价格。

  另外,北正街临街门面原来都是住宅,其权证登记的也是住宅性质,只不过征收方考虑到其用于出租经营的实际情况,对这些门面都按经营性房屋的性质给予了最高补偿,达到了政策灵活运用的极限。

  持续诉讼VS“先予执行”:

  重大公共利益优先

  部分未签约的被征收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截至目前,长沙市中院、湖南省高院均作出了维持征收决定的判决。有相关人士算了一笔账,走完整个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全过程,快则耗时大半年,慢则需要1年多。给地铁1号线营盘路、湘雅路、开福寺三大站点及定向房源项目的建设工期带来了巨大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详细规定了对房屋等私有财产的保护,被征收户有权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四条也规定,“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

  “黄兴北路和地铁1号线建设已经迫在眉睫。目前,我们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对福源花园的三户住宅实施了‘先予执行’。为了保障地铁1号线建设顺利推进,后期,仍将通过法律途径,对一批严重影响地铁站口建设的未签约户,依法申请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并加快对诉讼案件的审理,依法强制执行征收决定,决不能让极少数对象的不配合而损害绝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征收指挥部工作人员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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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0 22: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不知道要怎么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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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0 22: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妥善处理好拆迁事宜
希望ZF在保障拆迁居民合法权益的同时
也能拿出点魄力来

早拆晚拆,最后必定是要拆的
而我们等一号线 ,已经太久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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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0 23: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必要的时候该强拆还是要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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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0 23: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再不赶上进度,那可能又会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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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0 23: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法治优先吧,保障一个人的权益,有时候就是保护每个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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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1 01: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决不能让极少数对象的不配合而损害绝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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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1 02: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延误工期3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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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1 10: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还真说不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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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1 11: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一号线就头疼!
强烈要求分段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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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1 15: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skyfall


坚决支持从重打击漫天要价的钉子户!
那么多人都签了,他们为什么偏偏提出更高的要求不签?
你难道没有发现,很多还没有拆的房子的原始户主都已经过世了,而继承人在其他地方已经有了房子,房子拆不拆跟他们的日常生活没有丝毫影响,他们耗得起,所以一拖再拖,妄想靠这个一次赚取几辈子的钱!
政府有问题,但据了解拆迁户问题更大!
一号线沿线尤其是省府以南对这条线的依赖程度还是蛮大的,这些钉子户因个人私欲损害了太多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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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1 19: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号线不改原规划多好,那样还可以新开条沿江地铁线,拆迁量都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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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9 00: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钉子户漫天要价有点太过了。不过社会现实就这样,钉子户拖得越久,就越能尝到甜头。其实这都是纵容的,为什么就不能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呢。这对所有拆迁户都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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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2 17: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越站好了~不拆就先不搞~很多城市都是这样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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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2 17: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还是要对一号线多点信心吧
书记已经说了
要排除万难在两个月内完成拆迁
后期要抓紧施工把耽误的工期抢回来!
但愿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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