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6TP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土地市场2026第069号)
经厦门市人民**批准(厦府〔2026〕267号),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2026TP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件(详细资料见地块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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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同安区12-21美林片区滨海西大道与滨贤路交叉口东南侧 | 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901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生鲜超市便利店、社区快递电商物流配送终端站) | | | 住宅70年;零售商业40年;生鲜超市便利店、社区快递电商物流配送终端站40年 | | | | |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各方都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同一申请人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的竞买。
三、确定竞得人方式
本次公告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设拍卖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关于商品房销售工程形象进度要求
本地块高层建筑可实行预售。商品住房预售的工程形象进度标准为: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该项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且单体建筑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具体事宜由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
本地块多层建筑实行现售。商品住房现售的工程形象进度标准为:已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已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具体事宜由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
五、提交竞买申请要求
(一)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试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现场交易”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8]45号)文件要求,同安区为试点地区,因此2026TP03地块通过“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上传竞买申请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后现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二)2026TP03地块现场审核开始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上午8:15,竞买申请人需持以下材料到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信息大厅1-3号柜台进行现场审核,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
1.竞买申请文件原件一套(纸质版);
2.竞买申请文件电子版(拷贝至U盘,文件扫描为PDF格式,并按照竞买须知中提交材料的清单进行命名及编号)。
六、见索即付银行保函开具要求
(一)在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作为参加土地竞买履约保证的基础上,增加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作为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竞买申请人应在2026年10月16日11时30分前将银行保函原件提交至托管银行指定联系人;
(二)竞买申请人开立的银行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到期日不得早于2026年12月21日;
(三)竞得人竞得地块后,应在2026年10月23日17时前向以下保证金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新港支行
账号:129380100100109217
(四)其他银行保函相关工作规则详见地块出让文件中的《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使用银行保函工作规则(试行)》。
(五)本次银行保函的托管银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联系方式如下:
1.指定联系人:何女士;
2.联系电话:0592-5607792、13656008267;
3.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同益路9号地产大厦一楼北侧;
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七、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一)提交竞买申请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3日上午9:00;
(二)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上午11:30。
(三)各个受理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一)换取竞买标志牌时间:2026年10月21日上午8:45;
(二)拍卖会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1日上午9:30;
出让地块成交后,本次拍卖会举行当日即为地块成交日。
(三)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新闻发布厅。
九、联系方式
(一)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二)咨询电话:竞买申请相关问题请咨询0592-5107708;省厅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福建省自然资源地理信息中心
0591-87665786。
十、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需出具《关于竞买交易资金的承诺书》(格式详见出让文件),承诺其缴交的土地出让金符合监管要求。
十一、竞买申请人之间不得私下串通,采取“围标、串标”等方式排挤其他竞买申请人、干扰拍卖活动、破坏公平竞争、谋取不当利益等。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出让合同,无息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将该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限制其及其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企业)今后不得参与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拍卖活动。
十二、以上用地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15天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即按规定予确权发证。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公告时间: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