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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Y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G办发〔2025〕100号),提出“非必要,不地铁”导向,明确五条ZC红线:
(1)城市债W率处于红、橙色管控区间的,不得提交建设规划申请。
(2)已开通城轨的城市,若运营线路客流严重不达标且短期难以改善的,禁止提交新一轮建设规划申请。
(3)申报线路途经区域现状职住人口密度未达标的,不得提交该客流区段的建设规划。
(4)建设规划投资额度超过规定标准的,需减少报建规模后重新提交。
(5)审批程序进一步提级,线网规划由S级审批并报四B委备案,建设规划由四B委联合审批并报GWY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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