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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1 11: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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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arsyu 于 2021-6-11 11:41 编辑
地块位于翠亨新区起步区西四围,现状为未平整,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商务用地、娱乐康体用地、体育用地、道路用地。
(1)编号G-46、G-57、G-60地块的娱乐康体用地,均需建设主题乐园;
竞得人投入主题乐园的土建、设备及筹建等费用(不含土地款)需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其中,整体竣工运营前需投入不少于1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整体运营之日起2年内需投入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翠亨新区管委会将分别于主题乐园整体运营之日起第3个月内及运营之日起2年后的第3个月内组织开展审计考核。竞得人须于主题乐园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后3年内通过国家4A级旅游景区评审。
(2)编号G-42、G-43的商业商务用地需各自建设一家五星级标准酒店;
竞得人承诺项目内两家酒店按不低于《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10)规定的五星级酒店标准进行建设,并于开业后2年内完成并获取中国五星级酒店认定,或引入国际品牌五星级标准酒店进驻经营(万豪Marriott、希尔顿Hilton、凯悦Hyatt、洲际InterContinental、雅高Accor、悦榕庄Banyan Tree、温德姆Wyndham、喜达屋Starwood、摩珀斯\颐居),并承诺其中一家按新中式风格建设。
(3)编号G-64的商业商务用地,需建设购物中心、医学美容中心,可建设约70,000平方米、可分割单元面积为60-240平方米的酒店式办公(公寓)。
住宅销售进度∶ 本项目住宅计容总面积的10%,须在主题乐园竣工并投入运营后方可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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