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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大剧院建筑设计方案征集
宜昌市位于湖北省西南部,是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拟建设宜昌大剧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宜昌大剧院建筑设计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设计要求 (一)项目名称
宜昌大剧院建筑设计方案征集活动
(二)项目位置
项目选址于宜昌市中心城区西坝岛,长江、三江和至喜长江大桥围合的区域,面积约38公顷,宜昌大剧院具体位置及范围可由设计单位在该区域范围内结合周边环境自行选定(用地面积约4.3公顷)。具体区位关系及可选址范围详见附件。
(三)建筑功能
宜昌大剧院是宜昌滨江区域重要建筑,其主要功能包括大剧场(歌剧场)、音乐厅、多功能剧场(话剧、戏剧、学术交流)等。
(四)建设规模
宜昌大剧院规划用地面积约4.3公顷,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不含地下),其中大剧场1600座、音乐厅800座、多功能剧场600座。
(五)设计要求
宜昌大剧院建筑设计应遵循“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设计原则,富有创意,符合城市规划和项目功能要求,设计深度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方案设计的基本要求。
二、征集活动组织方式
本次征集采取公开报名形式。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宜昌建设投资控股集团网、宜昌市规划局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一)征集活动时间
1.报名时间: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6日至9月9日18:00(北京时间)。报名材料递交时间以代理机构收到书面报名材料的北京时间为准。
2.获得报名文件资料
有意参与征集活动的设计单位请在宜昌建设投资控股集团网(网址:http://www.ycjtjt.com/)下载报名文件资料。
3.报名文件的递交
3.1设计单位需密封包装递交如下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名文件2份;包含纸质版的扫描文件(PDF格式)和报名文件(DOC格式)电子版光盘2份。
3.2于2016年9月9日18:00前(北京时间)送达或邮寄至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收件人:刘柳)。
3.3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报名文件。
(二)征集活动形式
1.业主单位组织专家将对报名的设计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设计单位综合业绩、项目负责人资历、设计团队实力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审,通过投票方式选出8家设计单位入围作为正式邀请的设计单位,并发出正式邀请函及设计任务书;电话通知未入围的设计单位。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不足8家,业主单位将取消本次公开征集活动,改由其他方式进行方案设计。
2.每家获得正式邀请的设计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限送一个方案,方案应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不受理未被邀请的设计单位报送的设计方案。
3.设计方补偿费及奖金设置
获得正式邀请的设计单位,凡按规定报送设计成果、并经专家评审会审查确认其设计成果符合本次征集活动要求的,可获得设计补偿费20万元人民币。在此基础上,评选3家设计单位的方案为优胜方案,每家奖金30万元人民币。
三、报名资格要求
1.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单位须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境外设计单位须具有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有相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单位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报名的为主体单位)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境外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执业资格。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方案征集活动。
5.本次征集活动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主体单位须为境内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单位均须满足上述前4项要求。
四、报名文件要求
1.设计单位名称及资质说明、设计单位简介、设计单位参与的类似项目业绩、获奖资料。
2.设计单位拟组建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团队介绍,包括所有团队成员的专业资历介绍和本次分工安排。
3.境内设计单位相关证明,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设计人员注册执业资格复印件;境外设计单位可参照表格要求,提供经所在国家(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有关证明文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其他条款
1.本次征集活动所涉及的往来函件、报名文件和设计成果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境外单位的外文函件应提供中文翻译)。
2.费用以人民币支付,设计补偿费和奖金均为含税金额。设计单位在征集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差旅、现场踏勘等费用。
3.征集方案的知识产权
3.1设计单位在本次方案征集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
3.2设计单位对其征集方案享有署名权。设计单位在其宣传内容经业主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展示其征集作品。
3.3业主单位可对征集方案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展示、宣传征集作品。
3.4设计单位和业主单位均不能把征集方案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项目。
3.5设计单位应确保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如果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设计单位须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设计单位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须由设计单位承担。
3.6整个征集过程中业主单位提供的相关技术文件,其知识产权归业主单位所有,设计单位仅可以将相关文件用于编制报名文件之目的。未经业主单位书面许可,设计单位不得将上述文件用于其他工程设计或其他目的,也不得将上述文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业主单位有权追究因设计单位侵犯业主单位的知识产权或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4.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5.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业主单位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六、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
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系人:刘柳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9/18727287231
传真:0717-6492345
E-mail:47103242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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