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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成立半个世纪以来,先后在神州大地和海外多国承建了一系列标志性工程,值此局庆五十周年之际,局决定举办“城市地标”有奖摄影大赛,面向局内外征集作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5年4月1日-2015年5月31日。
二、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以《中建三局“城市地标”名单》(见附件)所列建筑为拍摄对象,角度和景别不限;拍摄我局其他精品建筑的作品亦可参赛。
2.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
3.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人原创,如发生任何有关版权、肖像权等纠纷,相关责任均由参赛者个人承担。
4.参加过其他任何机构举办的摄影大赛且获奖的作品(或已转让使用权的作品、已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可参加此次活动,如发生任何相关纠纷,由参赛者个人承担。提交本次比赛后又入围其他比赛的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5.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必要时,参赛人须提供原始文件。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作品,或主办方认为有违反公共秩序、社会风气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7.只接受网络投稿,参赛作品为JPG格式文件,单幅照片长边大于1024像素,大小在3M以上;胶片照片可提供扫描件。
8.参赛作品必须注明拍摄建筑、拍摄时间、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尽量注明所用器材和拍摄参数; 邮件主题标注“地市地标”摄影作品。
9.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是组织内部摄影协会会员和广大员工参赛;二是广泛对外宣传,积极组织外部专业人员拍摄投稿。本次大赛所征集的图片由局和公司共享,在局庆展览和各类画册编辑中使用。
三、奖项设置
局将邀请外部摄影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共评选出:
特等奖作品1-3 幅,奖金5000元,
一等奖作品3-5幅,奖金3000元,
二等奖作品5-10 幅,奖金2000元,
三等奖作品10 -15幅,奖金1000元,
优秀奖作品30-50幅,奖金200元。
四、相关说明
1.参赛获奖作品的作者授予主办方无偿使用获奖作品的权利,主办方以任何形式使用获奖作品不再向作者支付任何报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本次比赛所设奖金(税前)的权利。
2.参赛者提交作品即表示同意本通知的全部比赛条款,主办方有权要求参赛者提供图片原始文件。
3.主办方保留对比赛条款及未明确规定事项的最终解释和决定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健
电话:027-87132829
传真:027-87132826
邮箱:55174363@qq.com
附件:中建三局“城市地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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