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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7 11: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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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价相当高,现在的农民为赔偿款熬夜苦读赔偿法、土地法,比高考还认真。我朋友杏林内 ...
陈柳汐 发表于 2014-7-6 02:49
说起来公有制剩下的唯一优势就是强制拆迁了,这几十年城市建设、交通建设等的飞速发展,拆迁上的法律优势是最重要的基础,否则我们的基础设施不会比阿三好到哪里去。
现在眼看这点优势就要丧失完了,不少既得利益者在属于国家的土地上变着法的谋取私利,违章抢建弄虚作假外加一哭二闹三上吊,无所不用其极。往好了说是民主意识提升,往坏了说其实是政府放弃了全民利益,纵容渎职。
现在舆论一说起拆迁就不分青红皂白同情拆迁户,幼稚的拿发达国家来对比,搞得像民主斗士。可是从法律上讲,我们的土地性质完全不同,拆迁户的土地当初完全是国家分配、无偿获得的,收回的时候自然不能完全参照西方国家,否则对大多数国民来说就是不公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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