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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淮海网
2012-11-16 16:32:16
中国淮海网消息: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新闻发布会,宣布该《条例》将从明年1月1号起正式施行。
《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于今年8月30号徐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制定, 9月26日报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条例》包含了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城乡规划的实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6章共57条内容,设定完善了行政许可、建设过程监管、部门协调合作、相关法律法规衔接和法律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制度。针对一些建设项目在取得规划许可后,批而不建、推进缓慢、土地闲置的现象,《条例》专门对此作出规范,并强化了城乡规划监督检查。
徐州市规划局副局长张可远:最大的亮点就是各个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在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整个环节当中是相互配合的,具体规定了一些部门能做的事情和不能做的事情,第二个亮点整个条例和以前的《徐州市规划条例》以及乡村规划的一些规定,我们就达到了城乡统筹,以前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这一次就把城市和乡村统筹考虑,统筹建设,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张仲兰:我们市人大常委会要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根据新的条例,对于一些特别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在政府审批之前,应当报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重要地块和特别重要地块的范围,由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特别重要地块范围应当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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