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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1P04等七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21 【字号:大 中 小】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1P04等七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土地市场2021第23号、第24号、第25号、第26号、第27号、第28号、第29号) 根据2021年3月31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厦门市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及本年度商住用地出让安排,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厦府[2021]90号),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2021P04等七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件(详细资料见地块出让文件)。 序
号 | 公告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基于XM92坐标) | 地上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上限) | 计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出让年期 | 出让
方式 | 起叫价
(万元) | 楼面地价
(元/平方米)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不少于
(万元) | 竞价
上限价格
(万元) | 确定竞得人方式 | 1 | 土地市场2021第23号 | 2021P04 | 湖里区五缘湾片区钟智西三路与钟宅中路交叉口西北侧 | 0701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0501零售商业用地(商业、生鲜超市便利店);0803教育用地(幼儿园) | 33969.489 | 111610 | 105110 | 住宅70年;商业40年;生鲜超市便利店40年 | “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 | 427000 | 40400 | 85400 | 1000 | 531000 | 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转为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居住建筑面积。每次竞报竞配建面积应不少于100平方米,竞报竞配建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竞价上限价格。 | 2 | 土地市场2021第24号 | 2021HP01 | 海沧区马銮湾西片区东孚南路与西园南路交叉口西南侧 | 0701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0501零售商业用地(商业、生鲜超市中心店);0507其他商服用地(社区电商物流配送终端站);0803教育用地(幼儿园);0801机关团体用地(社区服务中心);0806社会福利用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0810公园与绿地(公园绿地)、1004城镇村道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 本宗地土地面积68782.674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64116.715平方米,公园绿地用地面积1181.058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3484.901平方米,公园绿地及城市道路用地单独分宗、保留划拨 | 179500 | 172170 | 住宅70年;商业、生鲜超市中心店、社区电商物流配送终端站40年 | “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 | 398000 | 23000 | 79600 | 1000 | 592000 | 3 | 土地市场2021第25号 | 2021HP02 | 海沧区马銮湾西片区西园北路与东孚南路交叉口东南侧 | 0701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0501零售商业用地(商业、生鲜超市便利店);1004城镇村道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 本宗地土地面积45341.994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40222.150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5119.844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单独分宗 | 120830 | 120830 | 住宅70年;商业40年;生鲜超市便利店40年 | “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 | 275000 | 22600 | 55000 | 1000 | 409000 | 4 | 土地市场2021第26号 | 2021HP03 | 海沧区马銮湾片区新阳大道与庚西路交叉口西侧 | 0701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租赁住房);0501零售商业用地(商业); 0803教育用地(幼儿园);1005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交首末站);0809公用设施用地(开闭所);0810公园与绿地(公园绿地)、1004城镇村道路用地(城市道路) | 本宗地土地面积106207.130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81443.927平方米,划拨城市道路用地(城镇公共道路)和公园与绿地(公园绿地)面积24763.203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和公园与绿地(公园绿地)单独分宗 | 278540 | 270140 | 住宅(商品住宅、租赁住宅)70年;商业40年 | “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 | 349000 | 商住部分22000 | 69800 | 1000 | 501000 | 5 | 土地市场2021第27号 | 2021JP01 | 集美区集美新城片区兑英中路与兑英北路交叉口西侧 | 0701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0501零售商业用地(商业、生鲜超市中心店),0507其他商服用地(社区电商物流配送终端站) | 19209.118 | 53700 | 53700 | 住宅70年;商业40年;生鲜超市中心店、社区电商物流配送终端站40年 | “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 | 112000 | 20600 | 22400 | 500 | 166500 | 6 | 土地市场2021第28号 | 2021XP02 | 翔安区环东海域新城下潭尾北片区滨海东大道与翔安北路交叉口西北侧 | 0701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0501零售商业用地(商业、生鲜超市中心店、生鲜超市便利店、连锁便利店)、0507其他商服用地(社区电商物流配送终端站)、0803教育用地(幼儿园)、1004城镇村道路用地(城市道路) | 本宗地土地面积71319.340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67456.452平方米,划拨城市道路用地(城镇公共道路)面积3862.888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单独分宗 | 189000 | 185500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 | 336000 | 18000 | 67200 | 1000 | 500000 | 7 | 土地市场2021第29号 | X2021P01 | 翔安区新店片区翔安大道与西岩路交叉口东南侧 | 0701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0501零售商业用地(商业、生鲜超市便利店、连锁便利店)、0507其他商服用地(社区电商物流配送终端站)、0809公用设施用地(开闭所)、0801机关团体用地(社区服务中心)、0806社会福利用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45008.848 | 126000 | 122290 | 住宅70年;商业40年;生鲜超市便利店、连锁便利店、社区电商物流配送终端站40年 | “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 | 221000 | 18000 | 44200 | 1000 | 329000 |
二、 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确定竞得人方式详见附表 四、 提交竞买申请要求 本次出让宗地通过“厦门市土地招拍挂网上报名受理系统”受理竞买申请。该系统登录端设置在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网站。具体要求如下: (一)竞买申请人需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并在厦门市土地招拍挂网上报名受理系统注册 1、竞买申请人需提前完成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的办理。办理要求详见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网站 “服务指南”一栏。竞买申请人之前已在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办理的建招类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可直接在厦门市土地招拍挂网上报名受理系统使用。 2、竞买申请人完成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的办理后,需在厦门市土地招拍挂网上报名受理系统注册。 3、厦门市土地招拍挂网上报名受理系统用户指南可在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网站下载。 (二)竞买申请人应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间内,登录厦门市土地招拍挂网上报名受理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 提交竞买申请开始时间:2021年6月2日上午9:00; 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6月9日上午11:30。 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 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一)拍卖会于2021年6月10日分两场举行。 1、上午拍卖2021P04、2021HP01、2021HP02、2021HP03地块,开始时间为9:30。 2、下午拍卖2021JP01、2021XP02、X2021P01地块,开始时间为14:00。本次拍卖会举行当日即为地块成交日。 (二)换取竞买标志牌时间: 1、2021P04、2021HP01、2021HP02、2021HP03地块为6月10日上午8:45。 2、2021JP01、2021XP02、X2021P01地块为6月10日下午13:30。 (三)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新闻发布厅。 六、 联系方式 (一)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二)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同益路9号地产大厦15层; (三)电话:0592-5107708、5107718; 七、 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用地的调控要求 (一)土地出让金资金来源审查的要求 1、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需出具《关于竞买交易资金的承诺书》(格式详见出让文件),承诺其缴交的土地出让金符合监管要求,否则同意被出让人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2、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应按时缴清土地出让金并与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后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等部门联合对竞得人的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来源进行审查,并在土地出让金缴清后30日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书。 3、如审查发现违规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出让合同,无息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权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中商品住宅和车位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其中2021P04地块宗地内商品住房的销售均价不得超过7.18万元/平方米,地块配套车位销售价格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指导,车位不得捆绑销售。商品房预售要求详见各地块出让文件。 (三)竞买申请人之间不得私下串通,采取“围标、串标”等方式排挤其他竞买申请人、干扰拍卖活动、破坏公平竞争、谋取不当利益等。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出让合同,无息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将该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限制其及其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企业)今后不得参与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拍卖活动。 (四)竞买人应认真熟悉土地出让文件,充分领会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要求,认真做好市场分析和预判,科学合理测算土地价值,按照竞价规则理性参与举牌报价。竞得人应根据约定的商品住房销售限价和市场正常需求,以合理价格销售商品住房、商业店面、车位等,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不得通过“阴阳合同”违规交易。市资源规划、住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将加强市场监管,坚决遏制投机炒房,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捆绑销售、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等扰乱市场行为。 八、 出让价款支付要求详见各地块出让文件。 九、 以上用地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15天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即按规定予确权发证。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公告时间: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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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1TP01等四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21 【字号:大 中 小】
省厅系统公告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1TP01等四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土地市场2021第30号、第31号、第32号、第33号) 根据2021年3月31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厦门市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及本年度商住用地出让安排,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厦府[2021]90号),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2021TP01等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件(详细资料见地块出让文件)。 序
号 | 公告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基于XM92坐标) | 地上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上限) | 计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出让
年期 | 出让
方式 | 起叫价
(万元) | 楼面地价
(元/平方米)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价
上限价格(万元) | 确定
竞得人
方式 | 1 | 土地市场2021第30号 | 2021TP01 | 同安区环东海域新城滨海二路与支十四路交叉口东南侧(A地块) | 0701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 | 9806.345 | 27500 | 27500 | 住宅70年 | “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 | 52000 | 18600 | 10400 | 500 | 77000 | 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转为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居住建筑面积。每次竞报竞配建面积应不少于100平方米,竞报竞配建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竞价上限价格。 | 2 | 土地市场2021第31号 | 2021TP02 | 同安区环东海域新城西洲路与滨海二路交叉口东北侧(B地块) | 0701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 | 12046.087 | 33800 | 33800 | 住宅70年 | “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 | 65000 | 19000 | 13000 | 500 | 96500 | 3 | 土地市场2021第32号 | 2021TP03 | 同安区环东海域新城滨海西大道与通福路交叉口西南侧 | 0701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0501零售商业用地(商业);0803教育用地(幼儿园);1005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交枢纽站);0809公用设施用地(开闭所);1004城镇村道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0810公园与绿地(公园绿地) | 本宗地土地面积36010.179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30777.166平方米,划拨城市道路用地(城镇公共道路)面积2543.812平方米、公园与绿地(公园绿地)面积2689.201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公园与绿地单独分宗 | 87620 | 80960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 | 163000 | 20000 | 32600 | 500 | 242500 | 4 | 土地市场2021第33号 | T2021P03 | 同安区西柯南海翔大道与同集路交叉口西南侧 | 0701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0501零售商业用地(商业、生鲜超市便利店、连锁便利店) | 90576.426 | 245000 | 245000 | 住宅70年;商业40年;生鲜超市便利店、连锁便利店40年 | “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 | 345000 | 14000 | 69000 | 1000 | 514000 |
二、 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确定竞得人方式详见附表 四、 提交竞买申请要求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试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现场交易”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8]45号)文件要求,同安区为试点地区,因此本次出让宗地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拍卖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申请拟竞买的宗地,扫描上传竞买申请文件。 (一)提交竞买申请开始时间:2021年6月2日上午9:00; (二)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6月9日下午17:00; (三)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 竞买资格审核及现场交易 (一)出让人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开始后,根据注册申请信息和竞买申请人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的材料审核竞买资格,确认审核结果。竞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通知其未取得竞买资格。 现场审核开始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上午9:00,请竞买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到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信息大厅1-3号柜台进行现场审核,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 1、竞买申请文件原件一套(纸质版); 2、竞买申请文件电子版(拷贝至U盘,文件扫描为PDF格式,并按照竞买须知中提交材料的清单进行命名及编号)。 (二)通过网上注册提交竞买申请并经现场审核确认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以参加现场拍卖会。换取竞买标志牌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下午17:30。现场拍卖会开始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下午18:00。 (三)拍卖会举行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新闻发布厅。 六、 联系方式 (一)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二)咨询电话:竞买申请相关问题请咨询0592-5107708、0592-5107718;省厅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0591-87665786。 七、 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用地的调控要求 (一)土地出让金资金来源审查的要求 1、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需出具《关于竞买交易资金的承诺书》(格式详见出让文件),承诺其缴交的土地出让金符合监管要求,否则同意被出让人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2、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应按时缴清土地出让金并与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后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等部门联合对竞得人的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来源进行审查,并在土地出让金缴清后30日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书。 3、如审查发现违规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出让合同,无息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商品房预售要求详见各地块出让文件。 (三)竞买申请人之间不得私下串通,采取“围标、串标”等方式排挤其他竞买申请人、干扰拍卖活动、破坏公平竞争、谋取不当利益等。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出让合同,无息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将该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限制其及其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企业)今后不得参与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拍卖活动。 (四)竞买人应认真熟悉土地出让文件,充分领会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要求,认真做好市场分析和预判,科学合理测算土地价值,按照竞价规则理性参与举牌报价。竞得人应根据约定的商品住房销售限价和市场正常需求,以合理价格销售商品住房、商业店面、车位等,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不得通过“阴阳合同”违规交易。市资源规划、住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将加强市场监管,坚决遏制投机炒房,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捆绑销售、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等扰乱市场行为。 八、 出让价款支付要求详见各地块出让文件。 九、 以上用地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15天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即按规定予确权发证。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公告时间: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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