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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6 10: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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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楚之游侠 于 2020-1-16 10:40 编辑
可能你都没有好好看我的回帖吧。
要不然也不会还是分不清绝对控制权和相对控制权的概念。
股权占比51%的情况,不是你说的绝对控制权,只能叫相对控制权。
股权超过66.66,%,才叫拥有绝对控制权。至于理由前面都写过。
诚迈连达到相对控制权的51%占比都没有,谈何绝对控制权?
而且我之前也解释了,统信对表决权还有特殊规定,无论诚迈想推什么重大决策,只要刘闻欢不同意,全部一票否决。
包括董事会的五人名单,刘闻欢可以提名2人,和诚迈提名的名额是相当的。
你可以想想,为什么刘闻欢要特意创立统信再让诚迈以武汉诚迈来入股,而不是直接让诚迈入股武汉深之度?
这话题我想讲的也都讲了,后面就不继续回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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