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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3 15: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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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没有想的那么深入
我主要是不满合肥市很多地方死守道路红线显得非常的呆板和教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说了
人行道宽度应按人行带的倍数计算,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5m。人行带的宽度和通行能力应符合以下规定。 人行带宽度和最大通行能力 按以下换算: 1.车站码头、人行天桥和地道:宽度(m)0.90,最大通行能力(人/h)1400 2.城市道路上:宽度(m) 0.75,最大通行能力1800(人/h)
但是同时法律里面还有一句话很重要:人行横道没有法定宽度,只有城市道路设计标准,城市道路设计应该是超前的,要考虑远景的道路通行能力。
两条车道在遇到需要临时停靠上下客,公交进站这种情况下是极度不方便的。
可以适当缩减人行道宽度,把城市马路调整为三条半或者四车道
至于电瓶车问题,现在电瓶车新政已经来了。该上牌上牌,该要证考证。城市地铁公交越来越发达,电瓶车就会越来越少。这就是另外一项系统工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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