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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9 00: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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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业主:湖南伟仁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未来国际中心。
3. 建设地点:天元区长江广场东侧。
4.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业主申报未来国际中心项目用地面积12623.76平方米,拟建设1栋由高层写字楼和街区商业构成的城市综合体及配套地下室等。项目总建筑面积93761平方米。
5.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5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
三、备案要求
1. 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株洲市土地利用规划且在已批准的土地上实施。
2. 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株洲市城市整体规划要求,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机动车位、商业比例、建筑限高等必须满足规划条件。
3. 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房地产开发有关规定,严格在获批资质范围内依法组织建设。
4. 项目建设中有关节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人防、抗震等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5. 项目业主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6. 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
7. 如需对本项目备案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放弃该项目建设,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本备案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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