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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资讯] 好消息!深圳新院士和杰出人才每人可获6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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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5 09:4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吴剑平 于 2018-2-13 14:44 编辑

深圳新闻网8月30日讯(记者 潘润华)30日,记者获悉,为实行更具竞争力的高精尖人才培养引进政策,深圳市人社局、市财委、市住建局共同发出《关于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据悉,该《通知》自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符合条件的深圳高层次人才将获最高600万奖励。
  通知指出,2016年3月23日(含当日,下同)后深圳市新当选的两院院士和新引进的杰出人才(以下简称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及经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以下统称为高层次人才),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同时,2016年3月23日后深圳当选的两院院士和引进经认定的杰出人才,所在用人单位可作为申请人申请杰出人才工作经费。
  但需要指出的是,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两个条件,其一,在深圳全职工作(合同约定每年在深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其二,未享受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政策。此外,杰出人才还应在人才认定的有效任期内。
  而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4项条件,分别是:在深圳全职工作;在深圳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首次申请的,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下同);申请续发的,每次连续缴纳不少于12个月;在人才认定(确认)的有效任期内;未享受我市购房优惠政策。作为附加条件,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还应当具有深圳户籍。
  在奖励补贴上,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60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
  据了解,奖励补贴按五年任期分次发放,每任期年度每人发放1次,每次发放最高金额分别如下: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为12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为6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40万元;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32万元。
  此外,在工作经费上,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经费标准为100万元,一次性发放至用人单位。
  关于发放流程,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及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的所在单位申请工作经费的,应由所在单位向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材料齐备者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受理,并在接收材料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对审核合格的,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在次月将奖励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指定账户。
  值得一提的是,申请人在有效任期内终止在深工作或被取消高层次人才资格的,奖励补贴终止发放。同样,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终止在深工作或被取消认定资格的,其所在单位应当将工作经费支出及结余情况书面反馈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并按规定退回剩余工作经费。返回大众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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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5 09: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吴剑平 于 2018-2-13 14:45 编辑

http://www.dzwww.com/xinwen/guon ... 170831_16364704.htm力度很大 啊!人才引进加速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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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3 14: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要大力花钱!用足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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