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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河南省洛阳市白马寺寺院扩建(原荣康医院地块)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请示》(洛自然资文〔2024〕9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同意你局提出的划拨方案,将位于瀍河区西阳门大街南侧,河南省洛阳市白马寺寺院范围内的667.91平方米(四至及具体面积以地籍审核为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河南省洛阳市白马寺,作为寺院扩建(原荣康医院地块)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公共设施用地(宗教活动场所用地)。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河南省洛阳市白马寺办理土地划拨手续。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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