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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8 16: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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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SGDJTGLM 于 2016-8-8 16:07 编辑
铁总(广铁)在投资方面是主体,根本不可能会给湖南(长沙轨道交通集团)运营管理:
长株潭城铁的总体投资方案,可能首先是以国家铁总为主体,铁总与地方(又以湖南省政府为主体)各出资50%;然后,在地方上这50%又以湖南省政府主体出资50%(即省政府折合出资了总体的25%),余下的50%(即折合总体的25%)再由长、株、潭各市政府分摊用于征地拆迁等费用,根据城际铁路在各市距离的长短不同,长沙市大约占据了50%(即分摊了总体的12.5%),株洲大约占据30%(即分摊了总体的7.5%),湘潭大约占据20%(即分摊了总体的5%).
也就是说,长株潭城铁的投资方案总体大概约是:国家铁总为总体的50%,因此是投资主体;地方第一级zf湖南省为总体的25%,占据第二位;在二级zf中长沙市为总体的12.5%,占据第三位;株洲为总体的7.5%,占第四;湘潭为总体的5%,占第五。即50+25+12.5+7.5+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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