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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7 13: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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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个,您提到说如果通过行政层面,在土地出让规则就强行要求需要配套酒店,或者商场会对发展商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好事变坏事。
但是我看内地行政层面这种手法很常见的,最近的例子就是重庆的中环万象城出让地块时就已经规定需要配建不低于一定档次的酒店和商场,这种方法在番禺出让长隆华润地块也使用过(虽然只对商场做了要求),那再加个酒店的要求其实也不过分的。只要行政层面提前和发展商沟通的当,并不会给开发商造成过大压力?
刚刚才看到。
大哥你误会我意思了,我意思是类似琶洲西这样的规划,供地给产业公司是不太应该强行要求配套顶级酒店的。要么他们的运营能力跟不上。
要么就是给空子别人钻,例如某个很强的国家部门本来想在琶洲西区拿地,也定下来了高级酒店,但其实他们背后也有地产资金和别的资金,有点李代桃僵的感觉。
而供地给地产公司,则是相对简单的。
但问题是,能要求强制上高奢的,都是好地块,好地块现在都是"自己人"拿,到时候给你搞个广州康莱德(我知道天汇是港资和民资)类型也没意思。
这种时候地方ZF要跟进的能力也不够了,尤其是区一级。
又一个好例子,城建的英迪格。他们自己的理由是那几块建筑不能做主体结构改造,所以只能邀请到英迪格。
但其实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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