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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0 12: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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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居民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双倍增计划,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先行示范
9.实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倍增计划。健全扶持中等收入群体后备军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激发技能人才、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高素质农民等重点群体增收潜力,让更多普通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大力吸引海内外高素质人才、高校毕业生来浙就业创业。多措并举减轻中等收入家庭在教育、医疗、养老、育幼、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压力,稳定中等收入群体,优化中等收入社会结构。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规范招考选拔聘用制度,保障不同群体发展机会公平,畅通社会流动渠道。依法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完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12.完善创新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加快探索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价值的实现形式。赋予科研机构和高校更大的科研经费使用和收入分配自主权,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和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完善技术类无形资产挂牌交易、公开拍卖与成交信息公示制度,推广科技成果市场化定价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改革,完善科技奖励体系。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探索设立数据交易所,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知识产权数字化运营体系。积极发展科技金融,探索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
13.创新完善财政政策制度。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和中长期规划管理,提高各级财政对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中长期保障能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力度,解决好民生“关键小事”,强化可持续保障机制。创新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体制,加大省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探索深化收入激励奖补、分类分档财政转移支付、区域统筹发展等方面改革。扩围试行与生态产品质量和价值相挂钩的财政奖补机制,完善26县发展实绩考核奖励机制。完善土地出让收入省级统筹机制,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更加精准高效直接惠企利民。
四、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先行示范
16.争创新时代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全省域推行“教育大脑+智慧学校”,迭代升级“互联网+教育”,构建未来教育场景。推动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实现全覆盖,探索推行县域集团化办学,力争60%以上县(市、区)成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实现城乡孩子同标教育、一体成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推动普职融通实现重大突破,建立健全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高职院校(职业本科)与普通本科合作机制,推进在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开展职业教育本科试点,积极向研究生教育拓展,拓宽“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通道和普职学生相互转学通道,实现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比例提升到50%以上。完善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提升教育品质,推进“融合教育”。打造高质量发展的高等教育体系,争取高水平大学、高水平学科数量明显增加,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探索用新机制举办新型研究型大学和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全力支持西湖大学等新型大学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小而精”的高水平特色高校。探索终身学习型社会的浙江示范,加强浙江特色高水平开放大学体系建设,提升基层社区学校、老年学校办学能力,健全“学分银行”制度,实现终身教育丰富便捷,满足人民群众时时处处学习的需要。率先开展教育领域人事制度改革。
18.深入实施健康浙江行动。全省域推行“健康大脑+智慧医疗”,迭代升级“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服务,率先推进健康多跨场景应用,使人人享有便捷化、智能化、有温度的卫生健康服务。加快建设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健全监测预警、精密智控、医防融合等机制,加快建设省级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平台,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健全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序推进三甲医院从中心城市向县市延伸,支持与地方政 府合作办医,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县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床位占比达60%以上。实施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和村级卫生服务“网底工程”。深入实施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推动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挡升级。超常规推进“医学高峰”建设,努力打造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搭建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及医学应用一体化新平台,争取建设生命健康领域国家实验室基地,打造生命健康科创高地,基本实现大病诊治不出省。深化“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改革,争创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和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省,实现中医特色服务专病专科市级全覆盖、中医适宜技术基层全覆盖。加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面提质、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80%以上,调整优化全民健康体检项目、提高体检精准性,推进重点疾病早筛早诊早治,推进残疾预防工作,加强以老年人群为重点的高血压、糖尿病“两慢病”管理,实施青少年明眸皓齿工程,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降至8.5%以下,总体癌症五年生存率达44%以上。基本形成全覆盖、均等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县(市、区)体育“一场两馆”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办好亚运会、亚残运会,建设现代化体育强省。
五、拓宽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有效路径,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先行示范
24.率先形成省域一体化发展格局。完善省域统筹机制,推动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四大建设”,全力推进省级新区、钱塘江金融港湾等战略平台建设,深入实施标志性工程,编制实施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引领优化省域空间布局。深入推进空间规划一体化,加强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深化主体功能区政策,完善分级分类型、全域全要素、全程全方位的“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公共服务供给差距,建设现代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推动城乡交通、供水、电网、通信、燃气等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逐步实现同规同网。加快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实施“内畅外联”攻坚行动,全面改善山区、海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等交通设施条件,实现高铁、通用航空“市市通”、高速公路基本覆盖10万人以上城镇、三级以上公路覆盖90%以上乡镇,加快推进轨道交通陆域县县全覆盖,推进省域内高铁网、轨道交通网、大城市地铁网三网融合、互联互通,基本建成省域、市域、城区3个“1小时交通圈”,构建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发展智慧化、均等化公共交通服务,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省,推进通村客运加密提质、客货邮融合和渡运公交化改造,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85%以上。深入推进快递业进村进厂出海“两进一出”工程,培育现代物流业,构建城乡贯通、内外融合的现代快递物流网。大力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发展,城乡同质化供水覆盖率提高到98%,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同质、同服务。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加快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南向拓展带建设,规划建设省际毗邻区、省内一体化先行合作区,建设数字长三角,促进长三角全域一体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建设。
25.开展新型城镇化“十百千”行动。加快四大都市区建设,形成空间规划“一张图”、轨道交通“一张网”、同城服务“一个圈”。唱好杭甬“双城记”,大力培育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海洋中心城市。推进“十城赋能”,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培育未来城市实践区和现代化郊区新城,全面提升中心城市综合能级和国际竞争力,支持衢州、丽水加快打造新时代山水花园城市。完善城市地下空间管理制度,率先在地铁城市开展“隐形城市”建设试点,实施地下空间分层式、综合性开发,加强地下空间数字化管理,开展城市重大地质安全风险防控试点,切实提升城市地下空间感知能力和监测预警能力。深化城市综合治堵工程,推行数字治堵,健全“轨道+公交+慢行”绿色出行网络,推动职住更加平衡适宜、出行更加便捷舒适。推进“百县提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县域统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实施“千镇美丽”工程,滚动打造600个以上省级样板,深化小城市培育试点,深入推进龙港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探索由镇村到城、建设新型城市的新模式。
26.大力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全省域推进城市未来社区建设,全面实施创建制,实施未来社区“三化九场景”推进行动,迭代提升未来社区智慧服务平台。按照未来社区理念实施城市更新改造行动,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推动老旧社区“微更新”,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打造多功能、复合型、亲民化社区精致生活场景。全域推进乡村新社区建设,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微改造,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核心功能配套标准化建设,所有行政村实现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创建,建设万个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开展未来乡村建设试点,迭代升级未来邻里、现代产业、公共服务、乡村文化、特色风貌、绿色低碳、乡村善治等场景,建成一批引领品质生活体验、呈现未来元素、彰显江南韵味的示范性乡村新社区。
27.大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以公平为基石,开展户籍、农村土地、公共服务、收入分配等体制机制综合集成改革。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杭州调整完善以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为主要指标体系的积分落户政策,全面落实杭州市区以外城市租赁房屋落户政策。深化新型居住证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积分入学政策,逐步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探索积分入住保障房制度。深化“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改革,探索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坚持稳慎原则,探索推进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全面推行人地钱挂钩、以人定地、钱随人走制度,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分类管理政策,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适时推进山区县乡镇撤扩并工作。
28.率先探索以土地为重点的乡村集成改革。率先探索农民权益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系统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深入实施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积极稳妥探索农房财产权更丰富的权能实现形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乡村产业。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探索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合规地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机制。实施农民持股计划,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抵押等实现形式,建立全省一体化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推动长三角互联互通。
31.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制定实施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优化新阶段山区发展政策体系,坚持分类施策,实施做大产业扩大税源行动和提升居民收入富民行动,全面推进跨山统筹发展,推动小县大城向名县美城转型。发展“绿色+智慧”特色产业和生态工业,培育“丽水山耕”“三衢味”等山区名品,实施消费助农计划,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高标准创建“四沿”美丽富裕干线路,探索推行市场化推动山区发展新模式,持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加快推动干部人才资源向山区26县倾斜,加大省直机关、经济发达地区与山区26县干部人才交流力度。全省域增强海洋意识,全省域推进海洋强省建设,深化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2.0版建设,深入推进甬舟温台临港产业带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海洋产业,推进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加强智慧海洋工程建设,探索省市共同设立海洋发展基金,推进海岛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加强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制定新发展阶段升级山海协作指导意见,强化陆海统筹、山海互济,按照产业链协同需求精准结对、合作共赢,深化拓展公共服务等领域协作内容。探索完善山海协作“飞地”建设机制,高水平建设“产业飞地”、山海协作产业园,支持山区海岛在省内外中心城市探索建设“科创飞地”,推行共享型“飞地”经济合作模式,打造助力山区发展高能级平台。更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发展,加强对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支持建设“生态飞地”。全面推进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深化景宁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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