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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9 19: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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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后GDP为何增加近1.9万亿元?
“2018年GDP初步核算数修订,主要是针对经济普查后基础资料的变化,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案进行的。”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说,修订后的2018年GDP与初步核算数相比,总量和幅度分别增加18972亿元和2.1%。与前三次经济普查年度16.8%、4.4%、3.4%的GDP增幅相比,此次普查年度GDP修订幅度最小。
据了解,GDP修订增加近1.9万亿元,主要贡献来自第三产业。从结构上看,修订后,第一产业增加值比初步核算数略有增加;第二产业增加值减少1166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加20126亿元。
记者了解到,按照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年度GDP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年度GDP初步核算在次年1月份完成,年度GDP最终核实在隔年1月份完成。
年度GDP初步核算数时效性很强,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都是月度资料和季度资料。之后,随着基础资料不断增加,特别是年度财务资料陆续报送,按照各国的通行做法,应当根据更加全面、可靠的基础资料适时修订GDP数据。在经济普查年份,则要根据更为全面详实的经济普查数据对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李晓超介绍,是否修订GDP主要是看核算方法和数据来源是否发生变化。如果这两个方面发生变化,就要对GDP进行修订,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李晓超分析,2018年是经济普查年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涵盖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为GDP核算提供了范围全面、内容丰富的基础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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