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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4 2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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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长江大桥 于 2019-6-24 21:16 编辑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也明确指出,教育应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要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在校学生平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截至2012年要达到4%。所以说,高校教育作为社会的一项公共事业,提高高校生均拨款标准:①能够强化**责任,优化高校投资结构,体现财政拨款在整个教育经费中的主渠道地位;②是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强化基本公共服务的具体体现,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举措;③增强了高等院校的办学自主权,使其能够科学地、优化地进行资源配置,有效化解债务,保障其健康、快速地发展。
生均拨款标准不单单是一组简单的数据,更是一个质量标准,它反映了高校的生存运转状态,是一种长效机制,又是一种预警机制。从教育生产函数来讲,教育质量与教育经费投入之间呈正相关关系,生均高等教育经费较低,显然不利于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从国际比较的眼光来看,目前我国财政性高等教育经费占GDP 的比例为0.7%,低于64个发展中国家0.74%的平均水平,更远低于21个发达国家0.99 %的平均水平。从财政性经费占高等教育总经费的比例看,我国的比例为61.6%,低于22个发展中国家68.8 %的平均水平,也远低于17个发达国家74.2%的平均水平。所以,作为高等教育质量建设的关键部分,地方本科院校的财政投入保障,是教育财政体制建设最基本的要求。
财政生均拨款是一项重要的经费指标,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2010年底,国家财政部和教育部曾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12年各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这是大幅度增加高校经费的一项重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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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和华科的生均经费都在全国40名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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