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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4 19: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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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桑金鹏城工程为九江金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文章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92-6823335 时间:2018-12-24 14:24:00 【字体:大 中 小】
招 标 公 告
JCJZ2018076
柴桑金鹏城工程为九江金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经九江市柴桑区发改委(柴发招标核字[2018]81号)文件核准,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有关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柴桑金鹏城工程;
2.建设地点:柴桑区庐山南路以北、甘泉小区以南(九一六地质大队院内);
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25783.13平方米,本工程投资2000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期要求:计划2019年1月开工,2020年6月竣工;
6.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全过程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二、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履约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具备施工资质的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本项目的主持设计师应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
三、投标须知
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18年12月24日~2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至九江市柴桑区市民服务中心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施工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主持设计师的注册证书、施工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及安全考核证);
2.外埠来赣设计、施工单位还应在开标前办理好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省外进赣企业信息登记(若非联合体单位,设计和施工资质均需办理本手续)
招标人:九江金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胡科夫15949502825)
招标监督机构:九江柴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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