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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5 08: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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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廊咖啡厅藏身江景住宅楼
店家:租约到期再搬 社区:立即关门停业
50楼一家酒廊门口 费权 摄
42楼一家酒廊的内景 某团购类APP上图片
位于汉口江边的武汉时代广场,开阔的江景,让这里成为片区的高档小区。近日,长江日报接到市民投诉称,近年来,该小区居民楼内相继开业了多家酒廊和咖啡厅。
长江日报记者探访发现,至少有2家酒廊、1家咖啡厅藏身该小区中,均为无证经营,频繁出入的陌生人,以及随之而来的噪音扰民、消防隐患等诸多问题,让业主们忧心不已。“本是安静和谐的居家之所,现在每天都有大量陌生人进进出出,很没有安全感。”业主说。
采访中,有店家提出,希望租约到期再搬离。对此,社区负责人表示,必须立即关门停止营业,没有商量的余地。
现场:2家酒廊、1家咖啡厅藏身江景豪宅
8月22日,长江日报记者来到位于江岸区兰陵路旁的时代广场小区。小区大门上,拉着“私人住宅,严禁酒吧、咖啡吧消费者入内”的宣传标语。但记者在门口看到,常有无门禁卡的人跟随业主进入小区。
记者打开某团购类APP,上面显示该小区4栋有2家酒廊,分别是4201室“空中酒廊”、5003室“Timing度一线高层酒廊”,此外,3座4703室还开了家名为“ZCoffee”的咖啡馆。
记者跟在业主身后,轻松进入该小区,按照APP内所标的楼层,找到了这些店,它们都在正常营业,不时有顾客进入店内消费。
记者发现,酒廊放着舒缓的音乐,映入眼帘的是摆满酒瓶和酒杯的吧台,卡座上三三两两的年轻男女们围坐在一起,聊着天、喝着酒,不时站在落地窗前,把长江美景当作背景拍照。
“这里最吸引人的就是江景,很有情调。缺点就是在居民楼内不好找,没有门禁卡还得跟着业主进来。”一名消费者称。
业主:拉低小区品质
采访中,小区业主们忧虑重重。“由于每户大门都一样,时常出现敲错门的情况,半夜也不例外。”一名家住4座42楼的业主称,真正让人烦的是,这些店大多营业到凌晨一两点,散场时,人们一窝蜂下楼,有说有笑,一旦有人喝多了,声响就特别的大,很影响休息。
业主胡先生也说,小区外来人员变多,让人很没有安全感。同时,这些人必然会占用小区业主公共资源。“4座有4部电梯,但只有2部是高层电梯,本来小区业主都不够用,现在外来人员变多了,电梯负荷加大,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
胡先生还表示,小区是住宅楼,水电线路和商住楼肯定不一样,这些店的存在,带来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它们大多在高层,一旦发生火灾,逃生和消防救援都很困难,这是我最担心的问题。”另一业主则直言,这些店的存在,“拉低了整个小区的品质”。
小区值班保安告诉记者:“总有陌生人来小区,没有门禁卡就跟着业主进来,给小区治安管控带来麻烦。”
物业公司吴主任称,这些店都没有营业执照,住宅楼改成商用是必须通过业主委员会会议,物业从来没有收到这些店的申请,都是私自装修开业,“物业为此也多次上门协调,并下达了违规通知单,都不起效果”。
店家:准备选址搬离
记者与店主取得联系。4栋4201室“空中酒廊”工作人员官先生介绍,两年前老板装修这家店,并不对外营业,只是为了自己朋友们有一个聚会的去处。后来因为环境不错,慢慢的通过口口相传,有很多慕名而来的客人,就开始对外营业。随着他们生意越来越好,慢慢的,其他楼层也陆续有了新的酒廊开业。
记者询问,是否有相关证件,官先生表示,具体情况他不清楚,最近收到了一些投诉,相关部门上门进行了协调,“我们已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有错误就要改。老板承诺尽快搬离,目前正在选址。”
另一酒廊的工作人员表示,搬离可以,但时间还需要协商。她称,投资了几十万开店,才营业大半年,现在停业搬离,损失太大,“希望能到房屋合同到期之后再搬离”。
另几家店面也表示,已收到相关部门的整改通知书,目前正在选址准备搬离。
街道:维护业主权益
8月24日,长江日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江岸区一元街道洞庭社区。社区刘书记称,时代广场小区有人将住宅楼改变用途的投诉,社区非常重视,上述酒廊、咖啡馆均为无证经营。8月14日上午,联合公安、消防、食药监部门、城管、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时代广场物业公司办公室召开现场协调会,提出了整改意见。
店面负责人最初表示,不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经过讲解和宣传后,承诺停业搬离,但是停业搬离的时间没有达成一致。
“有几家店开业时间不长,没有收回投资成本,要求营业到房租合同到期后才搬离。”刘书记表示,违规了就是违规了,为了维护小区业主的权益,必须立即关门停止营业,没有商量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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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改用于开酒廊咖啡馆须经所有业主同意
江岸区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住改商”并不是不允许,为充分利用各类场地资源,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武汉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发布《武汉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第七条规定,利用城镇住宅从事以下经营项目的,企业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协议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直接予以登记: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服务、文化创意、咨询策划、动漫游戏设计、电子商务、翻译服务、工业设计、股权投资经营项目。因而,时代广场小区的酒廊和咖啡厅不适合该规定。
另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指出: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必须征得整栋楼的业主同意。
也就是说,如果不在《武汉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之内,就必须获得整栋楼全体业主的同意,然后经过社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核准审批,才能通过,否则住改商属于违规。业主掌握邻居住改商违规证据后,可以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也可将“住改商”业主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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