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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8 09: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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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送】章江新区地标:世纪之门F25-4地块及E2地块挂牌出让!
章江新区地标建筑世纪之门F25-4地块及E2地块于今日挂牌,并于12月20日上午09:30正式拍地。详细情况如下:
1.本次出让公告、须知中的容积率< 2.635 为两地块的综合数,两地块规划指标为: (1)章江新区E2 地块容积率<2.2,建筑密度< 25%,绿地率> 40%,具体详见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2017-A-010)、赣州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11月4 日出具的《关于在章江新区E2地块规划条件中调整相关规划要求的函》及《关于报送经营性土地附带规划建筑概念设计方案的函》; (2) 章江新区F25-4地块容积率< 4.72,建筑密度<45%,绿地率> 30%,具体详见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2017-A-036)。宗地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及《赣州市章江新区E2、E23 地块概念设计方案》(地块城市设计) 进行开发建设。
2.土地用途及年限: (1)章江新区E2 地块用途为批发零售(出让年限40年),城镇住宅(出让年限70年),科教用地(出让年限50年)。(2) 章江新区F25-4地块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及文体娱乐(出让年限40年)。
4.本次出让采取“定商业、竞住宅”的出让方式。即公开拍卖出让时,只对住宅地块(即章江新区E2 地块) 进行竞价,最终成交价超出起始价的部分,均视为住宅部分的溢价。并且,以住宅地块的底价为基准,当竞价溢价率达到10%时,按照精装房的标准建成后无偿移交人才住房运营平台的人才住房配建比例同时提高1%; 当竞价溢价率达到20%时,按照精装房的标准建成后无偿移交人才住房运营平台的人才住房配建比例同时提高2%,以此类推。
5.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竟得人应按《旅游饭店星级评定》(GB/T14308-2010) 国家标准,在章江新区F25-4 地块建设一座物业自持的五星级酒店,酒店自正式营业之日起两年内应获得全国旅游星级饭店委员会颁发的中国五星级酒店牌证。且竞得人须负责引进一家世界500 强金融企业(财富中文网2016 年度发布的500 强企为准)落户设立区域总部(报名前提交世界500 强金融企业区域总部出具入驻的承诺书,若未提交入驻承诺书的视为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竞得结果无效)。
6.为确保项目整体开发进度,待章江新区F25-4 地块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时,可办理章江新区E2地块不超过商品房总建筑体量30%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待章江新区F25-4 地块取得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开工时,可办理章江新区E2 地块不超过商品房总建筑体量60%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待章江新区F25-4 地块完成项目整体建设进度的60%,同时酒店建筑面积完成2.5万平方米时,可办理章江新区E2 地块所有商品房的预售许可。
7.凡竞买人利用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视为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竞得结果无效,该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8.凡拖欠中心城区地价款及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禁止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9.竞得人逾期未缴清地价款的,每逾期1日按延迟支付出让金的1%o收取违约金,逾期30 日未缴清的,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出让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竞得入选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须与赣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交地确认书》。
10.土地出让契税、交易服务费、不动产登记费等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11.根据《江西省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字[2016]22 号)和《赣州市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市中心城区土地交易服务费实行减半收取。
12.竞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13.宗地开竣工时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土地开发利用申报制度执行。
赣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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