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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7 21: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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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民航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临空经济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若干条件成熟的城市开展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集团公司和长沙市政府反应迅速,分别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申报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的请示。
7月23日,省发改委召集机场集团、长沙市、县政府召开了申报工作协调会。会上,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谭克涛阐述了申报临空经济区对于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以及长沙所具备的基础条件和优势,得到了与会领导一致认可,并达成共识,决定由省发改委总协调、长沙市政府具体负责、机场集团协助,全力开展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的申报工作。7月24日,长沙市常务副市长陈泽珲召集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长沙县、浏阳市和雨花区政府负责人召开了申报工作调度会,会议决定成立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申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单位的任务分工,委托中国航空规划研究总院编制临空经济示范区的总体方案和总体规划。
会后,市规划局划定了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的选址范围,以机场为核心,注重两翼共同发展,侧重受临空产业辐射大的片区,按照核心区100平方公里,辐射周边约300公里的范围,西以京珠高速、长株高速为界,东至长攸高速,南至绕城线,北以长浏高速和捞刀河为界,总规划面积约398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包括机场和高铁站两大枢纽,强调空铁联动,范围西至京珠高速,东至机场联络道,南至香樟路,北至人民路,总规划面积约100平方公里,总规建设用地约47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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