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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7 09: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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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主塔楼建筑高度不低于400米;
(2)地块规划建筑可配建酒店式公寓,其规模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可租可售;
(3)地块所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65%(约35万平方米),全部可售,其中60%以上销售给金融机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15%(约8万平方米,其中可建不超过4万平方米的酒店),可租可售;
(4)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河西管委会、市金融办签订《地块开发建设协议》。
挂牌现场会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19日下午15:00,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厅123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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