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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4 19: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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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hang612003 于 2013-9-4 20:05 编辑
回复 14# 叫我小木哥
你们都理解片面了,发改委下放的审批权不假,但这个审批权并不是立项的,而是后面优化调整的部分,立项层面还是由发改委报国务院批。后面有两个流程下放到省里批了,因为省里对项目情况更熟悉,这样整个审批速度能大大加快。
《南方周末》8.30的报道《城轨热的轨迹与逻辑》
http://i.ifeng.com/news/depth/ne ... 95900&mid=a72qf
城轨项目需要经过规划、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等七八道程序,而其中规划和立项是并在一起的,一直由发改委批复,国务院批准。
张江宇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次国家只是把工程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等后面的程序下放到省级发改委,规划和立项权依然保留在国家发改委。他说,“一部分审批权下放只是为了加快程序的时间,二是让地方根据本地情况做决定。地方做的只是优化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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