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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长沙黄兴北路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征收公告。。。对钉子户实施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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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9 22: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RICHARD19849 于 2013-9-11 23:14 编辑

红网开福站9月11日讯 9月8日上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率队来到地铁1号线开福寺站工地实地了解拆迁、施工等情况。易炼红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以更有力的举措、更管用的办法,强力推动地铁建设。区领导李蔚、廖建华、胡政旗、刘文立等参加。  地铁1号线原计划今年底盾构贯通,目前由于黄兴北路沿线开福寺站、营盘路站、湘雅路站三个站点未完成征拆,导致地铁1号线盾构施工严重受阻,给公共利益带来巨大负面影响。易炼红要求,一要进一步把政策讲清楚,把道理说明白,春风化雨,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尤其要发动周边群众做工作,严格按照阳光征收的要求,不打折扣向群众兑现政策,争取未签约对象的理解支持,加快签约腾地;二要进一步加大司法保障力度,在两个月之内加快完成地铁施工范围内的房屋征收任务,对暴力抗法、恶意拖延征收和阻工闹事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坚决打击,决不能因为极少部分人的不当利益诉求而损坏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三要加强正面宣传报道,营造支持地铁建设、共促长沙发展的良好氛围,释放正能量。(黄兴北路棚改项目指挥部)http://www.kaifuxw.com/Info.aspx?ModelId=1&Id=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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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对长沙市黄兴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湘雅路至潘家坪路段及S8号地块,湘雅路至湘春路段S10-1、S11号地块,湘雅路至湘春路段及S12、S13号地块)范围内房屋作出了征收决定(开政征字[2012]4号、开政征字[2012]5号、开政征字[2012]6号)。经黄兴北路棚户区改造征收工作湘雅路分指挥部多方查找,仍有下列产权人(继承人或共有权人)没有到湘雅路分指挥部来洽谈征收补偿事宜。为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请下列房屋产权地址的产权人(继承人或共有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来长沙市黄兴北路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征收工作湘雅路分指挥部协商有关征收补偿事宜。
序号 被征收房屋产权登记地址 产权登记号码 产权人或相关权利人
1   百善台020号     私033677 舒德华(已故)的继承人
2   铁佛东街9号102、202 00441264 叶爽
3   湘春巷042号     00141135 黄谦(已故)的继承人
4   湘春巷038号     私034111 罗桂生(已故)的继承人
5   外湘春街129、135号 (80)8383 吴杏元(已故)的继承人
联系地址:开福区湘江中路118号 邮编:410008 联系电话:0731-82528967
长沙市黄兴北路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征收工作湘雅路分指挥部
2013年8月16日
http://cs.loupan.com/html/news/201203/348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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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别个就是不此你怎么办。。。(昨天还在问这个问题,今天解决方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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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地铁1号线建设呼吁市民支持
2013-08-20 08:23长沙晚报收藏打印字号:T|T
[摘要]昨日,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除开福寺站以外,地铁1号线营盘路站、湘雅路站也因房屋征收受阻,同样存在着工期延误现象。这三个紧挨着的站点都位于黄兴北路项目地段,“加快地铁建设,推进棚改征收,迫切需要市民群众的共同理解和支持。”


昨日,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除开福寺站以外,地铁1号线营盘路站、湘雅路站也因房屋征收受阻,同样存在着工期延误现象。这三个紧挨着的站点都位于黄兴北路项目地段,“加快地铁建设,推进棚改征收,迫切需要市民群众的共同理解和支持。”


个人愿望VS共同愿景:

共同支持地铁建设

目前,除本报报道过的开福寺站范围福源花园35户被征收户未签约以外,营盘路站范围还有11户私房户和清泰食品未签约,湘雅路站范围内还有20户私房户及涵元百货、凯胜食品、省室内装饰成套用品公司未签约。据前述负责人介绍,“在北面,大型盾构机已经到了北辰三角洲;南面,大型盾构机到了五一广场北,但均无法进一步推进,由此增加了巨大的财政成本和施工风险。”

“旧城改造是城市发展的一个必经过程。绝大多数老城区居民都是盼着征收拆迁。根据我们调查统计,启动征收前的入户调查显示九成以上居民都同意征收。到现在都有未纳入棚改征收范围的居民来到指挥部,咨询自己的房子什么时候征收。”黄兴北路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征收工作指挥部负责人介绍说。

很多被征收户原来一家三代几十年挤在三五十平方米的老房子里,通过征收,已有2381户享受了各种形式的住房保障;不少被征收户以每平方米6500元至7500元的优惠价格,在片区内的凯乐国际城、香江锦城等全新江景房小区购得新居。征收指挥部还专门在黄兴北路棚改项目S8(油铺街)地块和九尾冲工矿棚改范围内,建设提供了棚改定向安置房源。“政府修道路、修地铁、搞棚户区改造,理当支持。真心希望我们长沙人能早日坐上地铁。”走访中不少居民说道。

老街门面VS新建门面:

理性回归政策范畴

但是,也有少数居民因提出政策之外的诉求,不肯搬迁。比如一些北正街门面房业主提出,要按附近全新小区的临街底层商业门面购置价格来计算征收补偿——这个价格每平方米达到了4万元以上,远超征收价格每平方米2万多元。

怎么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等价交换”的原则。原北正街临街门面很多是老式的小吃店、南杂店、修理店,平均月租金每平方米为二十几元左右,单个门面的月租收入在一两千元上下;而全新小区的临街底层商业门面的月租金水平,每平方米上百元,单个门面月租达数千上万元。因此,征收价格无法比照全新小区的临街底层商业门面购置价格。

另外,北正街临街门面原来都是住宅,其权证登记的也是住宅性质,只不过征收方考虑到其用于出租经营的实际情况,对这些门面都按经营性房屋的性质给予了最高补偿,达到了政策灵活运用的极限。

持续诉讼VS“先予执行”:

重大公共利益优先

部分未签约的被征收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截至目前,长沙市中院、湖南省高院均作出了维持征收决定的判决。有相关人士算了一笔账,走完整个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全过程,快则耗时大半年,慢则需要1年多。给地铁1号线营盘路、湘雅路、开福寺三大站点及定向房源项目的建设工期带来了巨大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详细规定了对房屋等私有财产的保护,被征收户有权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四条也规定,“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

“黄兴北路和地铁1号线建设已经迫在眉睫。目前,我们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对福源花园的三户住宅实施了‘先予执行’。为了保障地铁1号线建设顺利推进,后期,仍将通过法律途径,对一批严重影响地铁站口建设的未签约户,依法申请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并加快对诉讼案件的审理,依法强制执行征收决定,决不能让极少数对象的不配合而损害绝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征收指挥部工作人员介绍说。
http://news.cs.soufun.com/2013-08-20/108097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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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9 22:2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启动时的新闻
黄兴北路建设及棚改启动 3年后直通三一大道
2012年03月20日

建设黄兴北路,改善交通,改造棚户区,优化居住环境!今日,开福区人民政府发布黄兴北路建设及两厢棚改第一批用地征收决定公告,这标志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后,长沙市首个大型棚改项目正式拉开了征收签约序幕。  10年前,黄兴南路的改造,成就了长沙最繁华的商业步行街。而因种种原因,曾经是长沙繁荣标志的黄兴北路,向北的延伸停留在营盘路,成了一条“断头路”。
将黄兴北路由营盘路拉通至三一大道,贯通南北,构建新的城市中心。随着黄兴北路棚改项目大幕开启,黄兴北路拓改将沿着这样一条线路铺开:营盘路口―外湘春街―二马路―大王家巷―毛家桥―开福寺东侧―北辰三角洲。预计3年后,市民可沿着黄兴北路一路向北,走波隆立交桥直上三一大道(319国道)。
黄兴北路的拓改,还与地铁1号线的建设高度关联。黄兴北路片区设有地铁1号线的北辰三角洲站、开福寺站、湘雅路站、营盘路站四站。地铁1号线沿着黄兴北路建设,将构建起快捷的循环交通网络,为城北发展带来历史性的机遇。目前,已确定项目设计道路拓改以及以道路为中轴的南起营盘路、北至三一大道、东起芙蓉北路、西至湘江大道约3.2平方公里区域进行有序棚改,涉及被征收户6000多户。
据了解,黄兴北路棚改项目房屋征收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进行征收补偿安置,动迁居民共有三种房源供选择:位于九尾冲的福泽园和位于油铺街的福善园,是专门针对动迁居民就近提供的定向房源。第二类为团购商品房,主要对接了棚改项目周边16个楼盘中户型、价格和面积与被征收对象购房需求相匹配的4000余套房源。第三类为保障性房源,提供2处共2000多套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供符合条件的被征收户选择。此外,大量其他商品房房源和二手房房源信息正源源不断地汇集到指挥部,供居民选择。
“既要保证棚改的速度不放慢,又要确保被征收户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市委常委、开福区委书记、黄兴北路棚改指挥部政委张迎春表示,区域发展指数要和老百姓的幸福指数同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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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9 22: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大力支持棚改和拉通黄兴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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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9 22:3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差不多一年半过去了还是没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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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9 22: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下的北正街依然一片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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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9 22: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黄兴北路建设及棚户区改造
这是最让我头疼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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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9 22:4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段现在一团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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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9 23:4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xiaomianlong


    笑笑  这地范围在哪啊  有个图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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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9 23:5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快点把北正街搞干净,看哒就捂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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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0 00:0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邋遢街:北是黄兴北沿线,南是书院南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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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0 08: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丨小青年丨


    那要在地球上克标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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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0 12: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2年多啦。都木大规模拆迁过。现在是垃圾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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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0 19: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沙地铁1号线建设呼吁市民支持
2013-08-20 08:23长沙晚报收藏打印字号:T|T
[摘要]昨日,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除开福寺站以外,地铁1号线营盘路站、湘雅路站也因房屋征收受阻,同样存在着工期延误现象。这三个紧挨着的站点都位于黄兴北路项目地段,“加快地铁建设,推进棚改征收,迫切需要市民群众的共同理解和支持。”


昨日,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除开福寺站以外,地铁1号线营盘路站、湘雅路站也因房屋征收受阻,同样存在着工期延误现象。这三个紧挨着的站点都位于黄兴北路项目地段,“加快地铁建设,推进棚改征收,迫切需要市民群众的共同理解和支持。”


个人愿望VS共同愿景:

共同支持地铁建设

目前,除本报报道过的开福寺站范围福源花园35户被征收户未签约以外,营盘路站范围还有11户私房户和清泰食品未签约,湘雅路站范围内还有20户私房户及涵元百货、凯胜食品、省室内装饰成套用品公司未签约。据前述负责人介绍,“在北面,大型盾构机已经到了北辰三角洲;南面,大型盾构机到了五一广场北,但均无法进一步推进,由此增加了巨大的财政成本和施工风险。”

“旧城改造是城市发展的一个必经过程。绝大多数老城区居民都是盼着征收拆迁。根据我们调查统计,启动征收前的入户调查显示九成以上居民都同意征收。到现在都有未纳入棚改征收范围的居民来到指挥部,咨询自己的房子什么时候征收。”黄兴北路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征收工作指挥部负责人介绍说。

很多被征收户原来一家三代几十年挤在三五十平方米的老房子里,通过征收,已有2381户享受了各种形式的住房保障;不少被征收户以每平方米6500元至7500元的优惠价格,在片区内的凯乐国际城、香江锦城等全新江景房小区购得新居。征收指挥部还专门在黄兴北路棚改项目S8(油铺街)地块和九尾冲工矿棚改范围内,建设提供了棚改定向安置房源。“政府修道路、修地铁、搞棚户区改造,理当支持。真心希望我们长沙人能早日坐上地铁。”走访中不少居民说道。

老街门面VS新建门面:

理性回归政策范畴

但是,也有少数居民因提出政策之外的诉求,不肯搬迁。比如一些北正街门面房业主提出,要按附近全新小区的临街底层商业门面购置价格来计算征收补偿——这个价格每平方米达到了4万元以上,远超征收价格每平方米2万多元。

怎么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等价交换”的原则。原北正街临街门面很多是老式的小吃店、南杂店、修理店,平均月租金每平方米为二十几元左右,单个门面的月租收入在一两千元上下;而全新小区的临街底层商业门面的月租金水平,每平方米上百元,单个门面月租达数千上万元。因此,征收价格无法比照全新小区的临街底层商业门面购置价格。

另外,北正街临街门面原来都是住宅,其权证登记的也是住宅性质,只不过征收方考虑到其用于出租经营的实际情况,对这些门面都按经营性房屋的性质给予了最高补偿,达到了政策灵活运用的极限。

持续诉讼VS“先予执行”:

重大公共利益优先

部分未签约的被征收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截至目前,长沙市中院、湖南省高院均作出了维持征收决定的判决。有相关人士算了一笔账,走完整个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全过程,快则耗时大半年,慢则需要1年多。给地铁1号线营盘路、湘雅路、开福寺三大站点及定向房源项目的建设工期带来了巨大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详细规定了对房屋等私有财产的保护,被征收户有权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四条也规定,“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

“黄兴北路和地铁1号线建设已经迫在眉睫。目前,我们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对福源花园的三户住宅实施了‘先予执行’。为了保障地铁1号线建设顺利推进,后期,仍将通过法律途径,对一批严重影响地铁站口建设的未签约户,依法申请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并加快对诉讼案件的审理,依法强制执行征收决定,决不能让极少数对象的不配合而损害绝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征收指挥部工作人员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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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0 19:3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不要再出什么岔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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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0 19: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油铺街已经搬了,我弟他们搬到鸟不拉屎西北二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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