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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4 02: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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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奇乐上科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开发的奇乐大厦(一期),位于慈溪市古塘街道,东邻新城大道,邻宁波奇乐上科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西临五灶江河道拓宽留地,北邻慈溪恰恰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三本,证号为慈国用(2012)第018021号、慈国用(2012)第018022号、慈国用(2012)第018023号,共计土地面积14970平方米。根据市**专题会议纪要〔2014〕84号文件精神进行分期验收,按整宗地内两幢房屋居中线将宗地分为南北两宗,一期为北楼,土地使用权面积6282.85平方米,二期为南楼,土地使用权面积8687.15平方米,地下室已竣工完成,此次验收的为一期北楼以及地下室宗地,待建设完成后统筹验收各项指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本,编号为3302822011A21228,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按《规划条件通知书》要求配建的物业管理用房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期限至2051年11月24日止,容积率3-4。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于2012年5月25日前开工,于2018年5月15日前竣工。
根据验收申请和相关材料,经查,该项目于2016年9月30日竣工,经慈溪市鸿翔测绘有限公司勘测,用途与国有土地使用证一致。根据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慈溪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交付备案证明书》、慈溪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测成果备案证明》,一期北楼及地下室建筑总面积57524.6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4833.32平方米,其中商业服务用房34770.04平方米,其他用房63.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691.31平方米,其中车位用房5970.51平方米,其他用房16720.80平方米。总部大楼75%商务办公部分除满足企业自用和科研分支机构办公需求外,多余部分可以通过转让、出租形式进行招商,转让面积不得超过总部大楼面积的50%,且转让单位面积不得少于半个楼层,裙房和底层一般不得转让。此次验收部分土地分宗分摊正确,复核验收合格。
希宁波奇乐上科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到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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