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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环建[2012]2499号
关于对上海统一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昆山
花安路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意见
上海统一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昆山花安路店
根据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你单位在昆山市花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安路171-2号建设规模为投资80平方米,面积为246平方米,经营咖啡等冷热饮品制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提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同意你单位按申报内容建设。
二、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Ⅱ类区标准,白天≤60分贝,夜间≤50分贝。
四、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五、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不影响周边单位和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为限,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营业。
昆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2年0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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