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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东镇里的县衙
罗溪县丞衙署的由来与地位
罗溪衙署(县丞衙门):清雍正十二年(1734),南安县丞移驻罗溪(即今罗东镇前身),并正式建造衙署,民间俗称 “罗溪县衙”,但它不是知县的县衙,而是县丞的分署(县丞为正八品,知县为正七品,是知县的副手)。
明代已在罗溪增设县丞驻守,分掌粮马、水利、治安,权限接近 “副县衙”。
清雍正十二年正式移驻并建衙,管辖南安北部地区,具备独立办事、部分审案权力,所以民间世代称它 “县衙”,但行政层级上是县丞署,不是知县署。
民国初年仍设 “罗溪县佐”,延续至1923 年;1924 年改为罗溪公安局,不再是传统官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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