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苏园土挂告(2010)第08号
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授权,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对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编号为苏园土挂(2010)19~2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编号 | 地块坐落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容积率 | 起报总价
(万元) | 苏园土挂(2010)19 | 独墅湖科教创新区月亮湾影剧院西、独墅湖东 | 33878.71 | 商服、酒店式公寓 | 40 /70 | 30%-45% | 25%-30% | 1.8-2.2 | 13416 | 苏园土挂(2010)20 | 独墅湖科教创新区月亮湾沿湖路东、体育中心南 | 12149.63 | 商服 | 40 | 30%-40% | 25%-35% | 4.0-4.7 | 29185 | 独墅湖科教创新区月亮湾影剧院西、艺苑路北 | 21007.01 | 商服、酒店式公寓 | 40 /70 | 25%-35% | 35%-45% | 4.5-5.0 | 苏园土挂(2010)21 | 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艺苑路南、星湖街西 | 12883.74 | 商服 | 40 | 30%-45% | 15%-30% | 7.0-7.8 | 32923 | 独墅湖科教创新区月亮湾创苑路北、星湖街西 | 23546.04 | 商服、酒店式公寓 | 40 /70 | 25%-35% | 30%-50% | 3.0-3.5 | 苏园土挂(2010)22 | 金鸡湖大道南、纵二路东 | 67756.22 | 商服(邻里中心功能) | 40 | ≤45% | 30%-50% | 0.8-1.2 | 12197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和主要开发经营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个人,符合条件的,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非房地产公司竞得的,如需要,请按有关规定申请获得房地产开发资质。
2、苏园土挂(2010)22号地块上建筑建成后,除按要求须移交政府的部分外,剩余全部建筑须由竞得人长期持有,不得分割出售。
22号地块须整体用于园区邻里中心功能性用途,且地上不少于45%的计容积率建筑面积须作为社区服务基础功能载体,并按规划要求设置。上述社区服务基础功能建筑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指定单位。
22号地块内须引进一家知名品牌的连锁精品超市,该超市由竞买人自行接洽,竞买人在正式报名时须提供该超市同意入驻的正式协议书原件(协议书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
22号地块内须配置一座公交首末站和一处公园。
5、苏园土挂(2010)19~22号地块竞买人应价前须向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相应材料。苏园土挂(2010)19~22号地块履约保证金分别为4030万元、8800万元、9880万元和3660万元。
以上要求详见挂牌文件。
三、报名和挂牌地点和时间
报名和挂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置业商务广场(金鸡湖东旺墩路与万盛街交叉口,现代大厦东南方)11楼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
报名时间:自2010年10月22日9:00起至2010年11月9日16:00止。
挂牌时间(不含拍卖时间):自2010年10月22日9:00起至2010年11月10日14:30止。
挂牌期间,土地储备中心接受报价时间: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7:00(2010年11月9日至16:00止)
拍卖时间: 2010年11月10日15:00
本次土地挂牌,以挂牌地块为单位,至挂牌应价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0日14:30),如每块挂牌地块报名参与竞买者不只一家的,出让供地方式将由土地挂牌转为拍卖竞价方式,挂牌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拍卖公告时间。届时,园区土地储备中心将会逐一通知到有关报名单位或个人,该地块的土地拍卖竞价出让将于2010年11月10日下午15点整进行。拍卖竞价出让于苏州工业园区苏华路2号国际大厦4楼国际会议厅举行。
四、挂牌出让地块起报总价组成
苏园土挂(2010)19~22号地块土地出让总价款(起报总价)为净地价,土地成交契税、墙改基金、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白蚁防治费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承担并向相关部门缴纳。
五、挂牌竞价方式
竞价采取书面应价方式,每次应价不低于上一次应价,苏园土挂(2010)19~22号地块每次应价加价幅度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六、地块竞得人确定办法
至挂牌应价截止时间,若仅有一个竞买人应价,即确定该竞买人为地块竞得人,其应价即为竞得价格;若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竞买人持续竞价的,地块转入拍卖程序,以总地价增价方式进行自由竞价,出价最高者为地块竞得人,其最高最终有效应价为竞得价格。
七、咨询及挂牌出让文件索取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授权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有关本次挂牌出让土地的具体组织和情况咨询,敬请参与者于公告发布后与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联系。
联系人:何坚、吴琰
联系电话:0512-66606720、66606723
传真:0512-66609599 邮政编码:215123
电子信箱:hj@siplm.com
网址:http://www.sipac.gov.cn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