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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新闻] 江北西湾花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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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4 18: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强化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与刚性管控作用,科学引导江北地区的开发建设,我委组织修编了《江北西湾花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为使本次规划成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城市发展实际,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制度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要求,现将《江北西湾花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2023年7月1日

二、公示载体: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网站:https://jbq.wuhu.gov.cn/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hghj.wuhu.gov.cn/

为更好征求广大市民意见,方便市民了解规划,本次规划方案将在市规划展示馆和江北新区指挥部进行现场公示。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江北新区建设部指挥部,邮编:241000。

2、有效反馈意见须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并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

咨询电话:0553-5939032,联系人:吴工。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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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4 18:02: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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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4 18: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指导思想

       坚持以 为指导,全面落实 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出的讲话要求以及安徽省政·府发布的《关于推动江北、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芜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为指导,衔接《江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践行新时代营城理念,建设芜湖江北先行启动发展的高品质生活区,高标准打造优质花园宜居社区和烟火西湾。

第2条 法律效力

        江北西湾花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以下简称“本规划”)是对原批复的西湾花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优化,是西湾花园片区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和各类建设的法定文件,指导西湾花园片区的规划和建设管理上位依据。

第3条 规划原则

(1)生态优先原则;
(2)可持续发展原则;
(3)弹性发展原则;
(4)以人为本原则;
(2)突出特色原则;
(6)可操作性原则;

第4条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院 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院 2019);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6);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6)《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
(7)《芜湖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18版);
(8)芜湖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9)《芜湖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年)》;
(10)《芜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报批稿);
(11)《芜湖市景观风貌规划暨总体城市设计》;
(12)电子地形图(1:1000);
(13)其他现行国家、安徽省、芜湖市相关法律、法规。

第5条 规划范围

        江北西湾花园西起规划和谐大道、东至吴越路、北至通江大道、杭州路、南至规划站北路,规划范围总面积395.74 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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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4 18: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定位目标与发展规模

第一节 目标定位


第6条 总体目标

       江北西湾花园发展成熟,建成生态环境舒适优美、服务设施优质共享、公共空间活力多彩的芜湖江北宜居示范社区,协同西湾科技城、江北-大龙湾片区、沈巷片区的建设,实现区域产城融合。

第7条 功能定位

        芜湖江北西湾花园是以生活居住功能为主导,突出水乡人文、活力健康、生态绿色、协调融合的特色发展片区,在空间上营建以传承芜湖江北圩田水乡地脉为特色的“水韵花园社区”,是引领江北地区发展和功能提升的先行片区,为西湾科技城、江北-大龙湾片区、沈巷片区建设提供支撑和配套服务。

第8条 规划策略

生态优先·顺应自然——重构蓝绿网络      
组团布局·轴线生长——优化空间布局      
因需制宜·多元空间——应对多维产业
重大设施·通道预留——适应未来需求

第二节 发展规模


第9条 人口规模

江北西湾花园规划范围内规划人口约8.0 万人。

第10条 建设规模

江北西湾花园规划范围内总建筑面积约36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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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4 18:43: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空间布局与土地利用

第一节 规划布局


第11 条空间结构

        尊重圩田水乡地区自然地理特征,科学利用场地现状,随形就势,构建“组团布局、生态聚心”的整体格局,在规划范围内形成“一廊双心五轴六组团”的空间结构。

第二节 土地利用


第12条 用地规模与用地构成

         江北西湾花园总规划用地面积约395.47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33.32公顷。依托主导功能,主要包括居住用地(R)、商住混合用地(RB)、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绿地与广场用地(G)、水域(E)、区域与生态用地(H)九大类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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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4 18:47: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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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6 14: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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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27 14:46:34 | 显示全部楼层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芜国土拍告字[2023]第11号)

发布时间:2023-06-21 08:38 信息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569 编辑:张淑清


编号
地块
名称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不动产单元代码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2313
江北新区西湾花园
15-2#、15-3#地块、锦绣龙湾东侧1#地块
15-2#地块
东至新圩
路、南至站北路、西至渡江大道、北至西湾E5路(详见规划红线图)
51264.68
城镇住宅
≤2.0
22%
城镇住宅
70年(配套商业物业40年
84000
16800
340207009006GB00008W00000000
15-3#地块
22485.75
≤2.0
22%
340207009006GB00009W00000000
锦绣龙湾东
1#地块
东至大龙湾N7路、南至大龙湾E1路、西至大龙湾N6路、北至规划支一路
120323.41
≤2.0
30%
340207009007GB00088W00000000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均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定于2023年7月11日上午9:00。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公告期结束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23年7月11日8:00至2023年7月25日17:00;在挂牌期间,至2023年7月24日16:00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23年7月24日16:30之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确认其竞买资格。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按规则进行报价。

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按照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有关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开发周期:开发周期为开工准备期加建设工期。该地块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5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准备期)。建设工期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相关问题会议纪要》(第69号)执行。开发周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开工时间的认定:开工时间以市住建局发放的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

竣工时间的认定:非住宅类项目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五方责任主体共同确认的验收时间为竣工时间;住宅类项目(含商住用途)以所有建筑单体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备案时间为竣工时间,出让公告以及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须代建或者配建的建筑设施一并纳入。

(三)付款方式: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该地块分二期付款,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土地出让金;第二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1680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转作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不计息)。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其他事项(需竞买人在报名时出具承诺)

(一)土地开发程度: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四)竞得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五)宗地竞得人通过市场化销售的商品房应在交付业主前完成房屋的首次登记。

(六)锦绣龙湾东侧1#地块内需配建一处9班幼儿园及3班托儿所,用地面积不少于7380㎡,建筑面积不小于5328㎡〔机动车停车可参照《芜湖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18版)执行〕,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七)该地块建筑工程居住建筑和单体地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须全部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计算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或《芜湖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芜市建函〔2020〕103号)规定执行。

(八)其他详见《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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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27 14:48:43 | 显示全部楼层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芜国土拍告字[2023]第10号)

发布时间:2023-06-15 15:13 信息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577 编辑:张淑清


编号
地块
名称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不动产单元代码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2312
江北新区西湾花园15-1#地块、
三桥南侧1-5#地块
15-1#地块
东至西湾路、南至西湾E5路、西至渡江大道、北至米芾路(详见规划红线图)
65283.74
城镇住宅
≤2.0
22%
城镇住宅
70年(配套商业物业40年
56600
11320
340207009006GB00007W00000000
1-5#地块
东至大龙湾N7路、南至规划支一路、西至大龙湾N6路、北至现状道路(详见规划红线图)
66342.66
≤2.0
30%
340207009007GB00083W00000000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均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定于2023年7月5日上午9:00。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公告期结束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23年7月5日8:00至2023年7月18日17:00;在挂牌期间,至2023年7月17日16:00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23年7月17日16:30之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确认其竞买资格。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按规则进行报价。

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按照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有关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开发周期:开发周期为开工准备期加建设工期。该地块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5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准备期)。建设工期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相关问题会议纪要》(第69号)执行。开发周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开工时间的认定:开工时间以市住建局发放的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

竣工时间的认定:非住宅类项目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五方责任主体共同确认的验收时间为竣工时间;住宅类项目(含商住用途)以所有建筑单体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备案时间为竣工时间,出让公告以及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须代建或者配建的建筑设施一并纳入。

(三)付款方式: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该地块分二期付款,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土地出让金;第二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1132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转作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不计息)。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其他事项(需竞买人在报名时出具承诺)

(一)土地开发程度: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四)竞得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五)宗地竞得人通过市场化销售的商品房应在交付业主前完成房屋的首次登记。

(六)该地块建筑工程居住建筑和单体地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须全部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计算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或《芜湖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芜市建函〔2020〕103号)规定执行。

(七)其他详见《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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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31 00: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西湾花园片区道路绿化交通照明一期工程

信息来源:省江北产业集中区 信息时间:2024-08-30 14:22 阅读次数:701次


一、项目编号:WH072SZ24SG3021

二、项目名称:西湾花园片区道路绿化交通照明一期工程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芜湖市江北新区西湾花园片区 ;建设规模:渡江大道(蛟矶路-苏州路)长1020m宽44m,金带路(通江大道-蛟矶路)长795m宽24m,西湾N7路(西湾E3路-苏州路)长588m宽18m;招标范围:渡江大道(蛟矶路-苏州路)、金带路(通江大道-蛟矶路)道路、西湾N7路(西湾E3路-苏州路)道路交通照明绿化等工程(苏州路原名为站北路);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2.标段划分: / 。

3.合同估算价:11841801.83元  (最高投标限价)。

4.资金来源:国企自筹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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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31 05: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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