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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健委发布“关于确定南京鼓楼医院等44家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根据国家《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2021年11月1日至12月24日,省医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南京鼓楼医院等44家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综合评审结果于2022年9月29日经省医评委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一、拟确定南京鼓楼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泰州市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京市江宁医院、江阴市人民医院、宜兴市人民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苏州九龙医院、泰兴市人民医院、南京明基医院、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丹阳市人民医院、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南京市高淳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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