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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城市研究 于 2019-3-13 19:44 编辑
一、“城市轨道交通”的定义
1、相关国家标准对城市轨道交通的定义: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7年发布的《城市公共交通分类标准》(CJJ/T 114-2007)中的定义,城市轨道交通为采用轨道结构进行承重和导向的车辆运输系统,依据城市交通总体规划的要求,设置全封闭或部分封闭的专用轨道线路,以列车或单车形式,运送相当规模客流量的公共交通方式。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这应该是对“城市轨道交通”含义的权威定义。
2、其他权威文件对轨道交通概念的解释
2018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也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包括地铁与轻轨。
2015年颁布的《关于印发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在附件给出了城市轨道交通的明确定义:城市轨道交通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交通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等。
由此可见:城市轨道交通是一个总称概念、通用名词,它不是一个独立的公共交通工具,更不是一种具体的交通形式,其含义是广泛的,包括我们熟知的地铁、单轨、磁悬浮、有轨电车等等。
二、国内其他拥有城市轨道系统城市的命名规则
截至2018年10月,中国大陆建成投运地铁的城市已达32个,分别为: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成都、沈阳、佛山、重庆、西安、苏州、昆明、杭州、武汉、哈尔滨、郑州、长沙、宁波、无锡、大连、青岛、南昌、福州、东莞、南宁、合肥、石家庄、长春、贵阳、厦门、乌鲁木齐。笔者统计一下除了合肥之外这些城市对轨道交通的命名规则:
1、使用“地铁”字样的有: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使用“轨道交通”字样的有: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但天津地铁卡上明确标为“天津地铁”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其官网名称为“成都地铁”,成都地铁卡上明确标为“成都地铁”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其官网有明确的“地铁”版块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其官网有明确的“地铁”版块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其官网有明确的“地铁”版块
宁波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其官网有明确的“地铁”版块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其官网名称为“南昌地铁”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官网有明确的“地铁版块”
石家庄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其官网名称为“石家庄地铁”
贵阳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其官网有明确的“地铁”版块
厦门轨道交通集团,其官网名称为“厦门地铁”
乌鲁木齐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其官网名称为“乌鲁木齐地铁”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长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3、使用其他字样的有:
佛山市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但其官网明确标为“佛山地铁”
由此可见:无论公司的名称为地铁还是轨道交通,其主流都是称其为“地铁”,无论是官方网站的制作还是对外宣传,地铁都是属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一个分支,是一个独立的公共交通工具。
三、合肥城市轨道交通形象识别存在的问题及修正建议
1、语音报站存在问题。现在的语音是“欢迎乘坐合肥轨道交通一号线”,实际上用“欢迎乘坐合肥地铁一号线”这种表述才更为确切,符合大众的认知。
2、与火车站、高铁站等地的指示系统不统一。合肥火车站、合肥南站的指示标牌用的都是“地铁”字样,但是乘车却成了“轨道交通”字样,比较混乱。
3、与合肥轨道交通自己内部的形象识别系统也存在矛盾。合肥轨道交通站内的电视使用的是“地铁TV”,车厢内部的电视使用的也是“合肥地铁”字样,广告宣传也有部分“合肥地铁”字样,这与到处存在的“合肥轨道交通”存在混乱,自己内部都不严谨。
4、与老百姓日常的认知存在脱节。绝大多数的市民都会说合肥地铁,而不是什么合肥轨道。
最后建议: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当统一、规范、严谨的使用形象识别系统,地铁就是地铁,轨道交通就是轨道交通,二者不应混用、随意的用。统一命名为“合肥地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顺应国内主流做法,更符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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